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邵强)春节将至,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全面提高药械经营企业负责人的药械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1月20日上午,新疆巩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药械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及质量负责人共计50余人进行药械经营管理的法律法规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针对企相关业负责人讲解了《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法定职责及违法违规后所承担的处罚和造成的后果,并结合实际案例对企业购进、销售劣药的处罚及未建立进销货台账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特殊药品销售制度等落实情况进行剖析,对处罚到人的条款进行了解析,现场进行答疑解惑和测试。让相关负责人真正明白“行业有规、心中有法、行为有度”,才能在平时经营管理中“有所畏惧、有所顾忌、有所约束”,才能规范经营,避免一些日常出现的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此次的培训,进一步强化药械经营负责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了解违法违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有关经营者依法履行义务,严防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确保消费者安全消费,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