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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中院莱西法院32名执行干警奔赴执行现场惩治拒执失信行为共拘传被执行人13人、拘留3人执行和解案件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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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清晨6点

青岛中院莱西法院

32名执行干警奔赴执行现场

惩治拒执失信行为

共拘传被执行人13人、拘留3人

执行和解案件6件

执行完毕案件4件

执行到位金额28.6万元


抚养不欠费,爱意不缺席


董某某与于某抚养费纠纷一案,经莱西法院调解于某须按月支付董某某抚养费,但于某并未按调解书履行,董某某向莱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网络司法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于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多次督促,于某仍迟迟不予履行,因其居无定所,执行团队先后两次拘传未果,案件陷入僵局后,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称于某家人1月15日过生日,于某已返回老家庆生,执行团队抓住这一有利时机,于集中行动当日6:30将被执行人堵在家中,在两级法院执行干警的强大震慑和人大代表的见证下,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当场履行了抚养费4800元,案件执行完毕。



消极态度不还款,司法拘留不手软

“法官,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至今仍未履行,怎么办呢?”

“别着急,只要案件没有执行完毕,法院会继续跟进。”


张某某购买王某某的贵金属,但贵金属到手后并未向王某某结算,莱西法院判决张某某须向王某某支付4万余元及利息。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某当日支付5000元,剩余欠款分期履行,但和解后,张某某再次食言。集中行动当天,执行干警叫醒了还在睡梦中的张某某。但张某某依旧我行我素,且态度蛮横,极不配合。为维护法律权威和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



本次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3人,拘留3人,执行和解案件6件,执行完毕案件4件,执行到位金额28.6万元。









行动中,干警们将释法说理、耐心劝解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相结合,既做到善意文明执法,也让被执行人切实感受到法律的震慑力。

拒执罪

所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本文重点介绍失信被执行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失信被执行人8种情形属于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这8种情形是:

(一)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二)伪造、毁灭有关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与他人串通,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虚假和解等方式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或者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六)对执行人员进行侮辱、围攻、扣押、殴打,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七)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申请执行人有权提起刑事自诉

申请执行人如有证据证明失信被执行人,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的8种情形之一,同时具有两种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人民法院将以自诉案件立案审理,这两种情形是:

(一)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人身、财产权利,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申请执行人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以自诉案件审理,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处罚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具有情节严重的8种情形,查证属实,人民法院依法根据情节轻重,要判处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情节特别严重,有可能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4〕13号。

该司法解释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了细化规定,一共16条,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多年以来,执行难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很多当事人赢了官司,却如同拿到一张“废纸”,不仅债权人利益无法保护,还严重影响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2024年12月1日起,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明确严厉打击“欠钱不还”的行为,张律师为大家解读新规最重要的四个问题。

一、哪些行为能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理?

最新司法解释第三条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

1、以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等方式恶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或者以虚假和解、虚假转让等方式处分财产权益,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实施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等恶意减损责任财产的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伪造、毁灭、隐匿有关履行能力的重要证据,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他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负有执行义务的人财产情况,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

5、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6、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履行协助行使人身权益等作为义务,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恶劣的;

7、经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从事相关职业决定等不作为义务,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以上伤害或者严重影响被害人正常的工作生活的;

8、以恐吓、辱骂、聚众哄闹、威胁等方法或者以拉拽、推搡等消极抗拒行为,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情节恶劣的;

9、毁损、抢夺执行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和其他执行器械、执行人员服装以及执行公务证件,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的;

10、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债务人逃避执行的行为,从什么时间开始算?

最新司法解释第六条规定,行为人为逃避执行义务,在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经查证属实,要求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可以认定其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前款所指诉讼开始后,一般是指被告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后。

按照这条规定,债权人应该尽早起诉,如果被告接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后还有转移财产的行为,就可以纳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范围。

如果是在起诉之前,债务人就转移了,那就存在争议了。可能到时候只能去提起撤销权诉讼,更加浪费金钱和时间精力,效果可能还不好。

三、案外人协助转移财产要不要承担责任?

最新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案外人明知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与其通谋,协助实施隐藏、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论处。

四、被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坐牢几年?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也就是说,一旦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那是直接从民事纠纷上升到刑事责任,可能最高要坐牢7年。

来源:莱西市人民法院、缓刑取保一点通、福建张伟强律师、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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