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死后的埋葬方式绝大多数都是实行火葬,土葬经过改革以后基本已经取缔了,只有少部分地区,可能因为宗教关系,确实还存在有特殊的殡葬服务。

(土葬)



绝大多数人死后基本上都是用火葬的仪式告别,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节约殡葬用地的同时,还要革除一些丧葬的陋习,这其实对于整体文明发展而言是件好事。

举行火葬是要相关亲属人员去火葬场走相关仪式流程的,一般都是由亲属进行遗体处理。但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比如说死刑犯,在被处决以后,遗体事实上是无法让家属领回的。

(火葬)



这些死刑犯的遗体为何无法让家属领回?后续这些死刑犯的遗体又是如何处理的?

一、死刑执行后尸体如何处理?

绝大多数情况下,死刑犯被定性为死刑之后,在执行死刑后,法院会直接将尸体火化,采取的依然是火葬的方式,后期会将骨灰交还给家属。



也就是说死刑犯真正在确定被执行死刑之后,并不是直接将遗体交还给家属,而是先将遗体进行火化,火化以后将火化而成的骨灰交还给家属。

很多人可能会好奇,如果直接将遗体交还家属相关部门,还能减少火化的流程和费用,为何还要多此一举将遗体火化以后再交给家属?

其实国家之所以采取这样的措施,主要是出于两个方面的因素考虑,一方面是基于基本的人道主义原则,死刑犯执行死刑,后续遗体不会太好看。



对于家属来说,本身相关人员已经执行死刑,这件事就足够让家属痛心,执行死刑之后再直接将遗体交还家属,家属就需要接受二次冲击。

而且直接将遗体交还家属很难,确保不会有部分家属出现情绪无法控制,直接失控崩溃的情况,所以一般情况下,法院在确定执行死刑之后遗体是处理后才会交还家属,避免家属直接看到遗体。

当然除了这个因素以外,还有一个原因是为了确保基本司法公正,安全和严谨性,在给死刑犯执行相关流程的时候,是要按照绝对严谨保证执行安全的原则的,要确保犯人绝对处于死亡状态。



执行死刑之后,如果人员没有现场死亡,出现假死状态或是休克状态,相关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后续将遗体交还给家属之后,有可能会出现家属辅助人员急救死遁的情况。

一般情况下来说,是不会出现这样的意外的,但在操作过程中也有很多意外,所以为了以防万一,在执行死刑以后,相关工作人员会反复确认死亡之后,再将遗体拉到火葬场烧成骨灰,这样就能杜绝任何意外状况。



二、法理与人情

法律其实本身就是服务于人的存在,即便是死刑犯在剥夺了相关政治权利之后,机构单位在执行死刑的过程中,也还是会确保基本的人道主义原则的。

就如同死刑犯被执行死刑之后,遗体不是直接归还家属,而是处理过后再归还,这中间就有人道主义的体现。



除此以外,现在执行死刑大多都选择注射死的方式,就是为了避免犯人在接受死刑的过程中太过痛苦,执行注射死刑的时候,犯人甚至可以自己选择BGM。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的死刑犯的时候都会选择火化的方式,有一些死刑犯本身觉悟比较高,在死后愿意将自己的遗体捐赠出去,作为大体供于医学研究。

这些死刑犯在被执行死刑之后,相关遗体就不会特别处理,而是直接捐赠给一些医学研究机构,或是大学作为相关的大体老师,后续直接用于医疗研究。



另外,有一些可能已经确定后,需要执行死刑的相关犯罪人员,无法接受精神上的折磨或兼而选择自杀,看守所会先对自杀的死刑犯进行抢救,全力抢救回来之后再执行死刑。

之所以要如此做,也是为了确保司法公正性和严肃性。而且死刑犯其实都是关在看守所里的,看守所也会配备专门的急救团队。



其实不管是用什么样的方式处理遗体,真正到医学院也好,或者是火化后将骨灰交给家属也罢,对于这些死刑犯来说,如果能够将遗体捐赠给相关单位做医学研究,也算是功德一件。

信息来源:
死刑犯的最后一天
2024-09-25 09:01·法治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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