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克福学派
政治经济学文选
·新见文丛·
作者简介
李乾坤,南京大学副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学会理事,马克思恩格斯文本与文献研究会理事,国际卢卡奇协会会员,柏林批判理论研究所(InkriT)兼职研究员,柏林洪堡大学访问学者(2015—2016)。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与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在《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国际卢卡奇协会年鉴》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 余篇,出版学术著作3部、译著4部。
内容简介
法兰克福学派的政治经济学传统,是当前国内外学界日益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其相关文献译介在我国尚属空白。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创造性阐发和运用,是法兰克福学派社会批判理论的一个核心要点。法兰克福学派的学者于不同历史时期,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领域做出了卓越探索,其中既包括对马克思《资本论》的文本和基本理论的分析,也包括对20世纪以来垄断资本主义最新形势的研判。本书择选格罗斯曼、波洛克、诺依曼、巴克豪斯、莱希尔特等法兰克福学派两代理论家不同时期的代表性文章,以及1936—1937年霍克海默、弗洛姆、马尔库塞等人参与的两次集体研讨记录,巴克豪斯所作的阿多诺课堂记录,以专题方式翻译整理成册,试为该领域研究提供一份基础文本。
目录
序言:法兰克福学派的政治经济学传统
马克思《资本论》最初计划的改变及其缘由
(亨里克·格罗斯曼)
马克思的价值—价格转形理论和危机问题
(亨里克·格罗斯曼)
马克思、古典政治经济学和动力学问题
(亨里克·格罗斯曼)
论马克思的货币理论
(弗里德里希·波洛克)
国家资本主义:它的可能性及其限度
(弗里德里希·波洛克)
民族社会主义是一种新秩序吗?
(弗里德里希·波洛克)
没有经济学的经济?
(弗朗茨·诺依曼)
马克思的方法及其分析当代危机的适用性
(埃利希·弗洛姆等)
垄断资本主义研讨会上的讨论
(亨里克·格罗斯曼等)
新马克思阅读的开端
(汉斯-格奥尔格·巴克豪斯)
论价值形式的辩证法
(汉斯-格奥尔格·巴克豪斯)
阿多诺论马克思与社会学理论的基本概念
[汉斯-格奥尔格·巴克豪斯(整理)]
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范畴的叙述
(海尔穆特·莱希尔特)
从法兰克福学派到价值形式分析
(海尔穆特·莱希尔特)
文摘
从法兰克福学派到价值形式分析
[德] 海尔穆特·莱希尔特
张金权 译
*原文题为“From the Frankfurt School to Value-Form Analysis”,《十一条论纲》(Thesis Eleven)1982年第4卷第1期,第166—169页。——编者注
**本文是海尔穆特·莱希尔特对汉斯格奥尔格·巴克豪斯于1972年6月15日在康斯坦茨大学所作的题为“价值形式分析”的报告[罗特(V. M. Roth)所领导的康斯坦茨研究项目“卡尔·马克思”(48/71,1971—1974)的材料]的非正式介绍。此文由迈克尔·埃尔德雷德(Michael Eldred)根据谈话录音的德文记录翻译,并稍作编辑。1981年5月。(此为英译注。除特别注明为“译者注”的,本文其余注释皆为英译注。——译者注)
对资本分析的问题的关注开始得比较早。我们一开始想要知道“物化”(Verdinglichung)到底是什么。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我们拿这些东西系统性地追问过霍克海默。我们想要知道它们在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因为法兰克福学派理论明确建立在它们之上——的构架中如何解释,最终发现三言两语之后就是长时间的沉默,基本上没有从这些理论家那里学到什么。最后,我们决定自己思考这些问题,并且——现在可以向现场与会者们说出这一点——不得不得出结论:这些环节的遗漏本身必须被视为是对这种“批判理论”的批判的某种程度的征兆。当进一步研究哈贝马斯时,倘若人们可以进行推断,这一点就会变得很明显。人们也许能够提出这样的论点:哈贝马斯的理论毕竟是在与法兰克福学派理论的密切联系中产生的,应该被认定为是辩证的理论,但只能从形式上发展辩证的理论,因为它退回到了资产阶级主体的立场。
然而,我认为在马克思的形式分析即价值形式分析、货币形式分析中,以及对政治经济学范畴的辩证叙述中,恰恰已经隐含了对这一点的批判。这意味着像“辩证的理论”这样的东西,作为从这些内容中提炼出来的方法,是无法阐释的。然而,这一直是法兰克福学派理论的论题。例如,当人们阅读阿尔弗雷德·施密特(Alfred Schmidt)的作品时,会惊讶于他说辩证方法不能脱离内容来进行阐释。但是,当人们追问他时:告诉我们——为什么不呢——这些内容有什么特别之处,给我们展示这些内容本身的辩证方法,例如《资本论》中的某些辩证的过渡。通常他都避之不谈,或至少到目前为止是这样。他自己并不能够发展《资本论》中的辩证方法。时至今日,据我所见,法兰克福学派中没有一个人[此时,莱希尔特已经发表了他的《论马克思资本概念的逻辑结构》(法兰克福,1970年)。此后,巴克豪斯分别于《社会》(Gesellschaft)第1、3和11号上发表了他的《马克思价值理论的重建材料》(“Materialien zur Rekonstruktion der Marxschen Werttheorie”)第1、2和3部分。]这样尝试过。对于哈贝马斯而言,这些问题是完全陌生的,不得不说,今时更甚往日。{在哈贝马斯最近的作品中,他用以下简短的话清算了价值形式分析的问题:“马克思借助黑格尔的抽象概念,分析了商品作为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双重形式,以及商品的自然形式向价值形式的转变,在这里,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之间相互的关系,犹如本质与现象之间的关系。今天,这为我们造成了困难,因为我们不能够将黑格尔逻辑的未加改造的基本概念不加思考地加以运用;关于马克思的《资本论》与黑格尔的《逻辑学》之间关系的广泛讨论,更多的是说明了这些困难,而不是消除了这些困难。因此,我不想进一步研究这种形式分析。”[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第1卷,洪佩郁、蔺青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94年,第451—452页。——译者注]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关系假定为本质和表象的关系,已经是对马克思文本的一种极为不可靠的解释。更广泛地说,应该注意到,哈贝马斯提出重建历史唯物主义,资本主义理论在其中将构成一个子理论[参见罗特:《用马克思反对马克思》(“With Marx Against Marx”,载《十一条论纲》1982年第3期],而现在他还宣称,在对马克思的资本分析进行再反思之前,必须重建黑格尔的范畴。但是,这位黑格尔奖得主(哈贝马斯是1973年第二届黑格尔奖得主。——译者注)本人却没有冒险去对黑格尔的《逻辑学》进行重新阐释,也没有重新阐释它与《资本论》的关系。他自己提出的社会理论的基础是一种由各不相同的要素构成的交往行为理论。}
当我们更进一步时,我们注意到当我们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阿多诺一如既往地竖起他的耳朵。他一听到这些几乎在《大纲》的每一页中都能找到的明确的辩证表述,就对此产生了一定的兴趣,但他可能年纪太大了而没有继续深入下去。
好吧,一切——对形式分析的这种关注——就是如此开始的,如果人们想要评估未来可能会发生什么,那就很难说了,因为在理论内部人们可以说,从这种价值形式分析中产生的辩证方法自称是一种形式与内容不能相互分离的方法,而且还可以解决资产阶级经济学所无法解决的理论内部问题。大致来说,这意味着资产阶级主体的立场可以从这样的事实中看到,即资产阶级理论家们只是从外部拾起形式,而他/她依旧受制于这种“被拾起的”形式。这些的确是陈词滥调,但对我而言,再一次重复它们是明智的,因为巴克豪斯的作品是对这些问题的具体化。相比之下,马克思的理论,作为辩证的实证科学[《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关于“实证科学”的表述:“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26页。——译者注],自称是第一次明确地将可被称为社会总体的东西概念化了。[应当牢记马克思的《资本论》只是试图将资产阶级社会总体进行概念化的第一个系统的部分。]如果我们可以运用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使用过的表述,那么辩证理论应该被理解为是在“内在的自我超越”的意义上对范畴的辩证发展。与此相对,应该从资产阶级理论的“资产阶级性”立场来批判资产阶级理论,这种理论是在对认识的世界历史性限制的意义上建立起来的,而认识的世界历史性限制本身就根植于再生产过程的结构中。从这一立场来看,人们可以反过来将这种辩证叙述解释为关于各种认识限制(Erkenntnisrestringierungen)的系统的现象学。也就是说,资产阶级主体的意识形式或知觉形式的总体本身将在这种辩证叙述的进程中得到积极的发展。严格来讲,我们的论证兼具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我们刚刚称为——借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表述——“实证科学”的东西,另一方面它同时是对资产阶级主体的认识形式和实证的叙述形式的批判。
《资本论》中写下这些问题已经有一百年了,讨论并理解这些问题的意义是什么?直截了当地说,《资本论》“对我们的问题”是否有效?非常简短地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我们发现大量的迹象表明,在资产阶级社会中,某些根本的问题是始终存在的。我认为,马克思声称通过他的叙述形式已经呈现了资本主义的本质,也就是资本主义的根本结构。这意味着只要以这种叙述形式呈现的对象本身存在,那这种叙述形式就是有效的。现在,资本主义尚未消失,但让我们假设它真的消失了。对象消失了,因此叙述这一对象的方法也将消失。这是关于回忆的方法的问题,因为它只是从有待概念化的东西的扬弃(Aufhebung)的角度形成它的概念。
只要以这种形式呈现的对象本身存在,这种方法就是有效的,这样一种说法有什么批判性的认识论的含义?当然,人们不能以一种抽象认识论的方式来思考这一点。相反,人们必须根据这种叙述本身来发展这一点。但是,从摆在我们面前的第一步开始,这种叙述就将自身呈现为一种主客体颠倒,因为在这里,以经济学范畴——它们本身就是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客观表达形式——的发展为形式,一种类似于社会自然形成性(Naturwüchsigkeit)的东西呈现出来;因为在这里,人类所生产的东西,通过他们的意识而产生,同时“在这些个体背后”作为一种“自然的”过程。[“在这些个体背后”的确是我们在黑格尔和法兰克福学派理论中发现的那些反复出现的表述之一,但是它从未被解释为是对黑格尔所称的世界精神(Weltgeist)的唯物主义的澄清。]这种“自然的”过程应该被理解为人类自身所创造的社会客观性的延伸,之后人类完全从属于这一过程。也就是说,我们始终拥有这种自然形成性的形式,它进行自我扩展——我们希望不要太久——并且恰恰只要这种客观性的延伸进行自我扩展,这种叙述方法就是有效的。
让我们转向辩证的叙述方法本身。人们在《资本论》中可以发现各种孤立的表述,马克思在其中指出,这是关于没有任何个性的人类、性格面具(character-masks)、一定社会关系的承担者的问题,而这意味着“辩证法”作为对个体的抽象否定的描绘,本身就是由人类造成的。马克思只是在人类作为性格面具进行相互交往的层面上呈现人类自身。只要他们作为个体而相互发生联系,他们就不是理论的对象。只要他们作为个体而行动,在这个特定意义上,他们退出了理论的建设;他们在那里期望某种仍需被建构的东西。[在理论上坚持这一事实,即人在资本分析中被理论化为没有个性的性格面具,是正确的。但是“他们在那里期望某种仍需被建构的东西”这句话可以被解释为,对个性的任何表达都已经是对社会主义的期望,我认为这一点是错误的。但是,如果解释成仍需在理论上进行的“建构”,在我看来,这一说法则是正确的。也就是说,在资产阶级社会中,甚至是在经济领域中,都有一定的主体性的发挥空间。分析竞争的任务是将竞争主体的经济主体性在它与价值形式范畴的系统联系中概念化。但是,主体性的主题化并没有就此完成,因为被分离的“自由王国”即私人领域——主体的个性在其中得到了表达——仍需被理论化。]因此,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只是在社会关系的客观表达的意义上处理这些范畴。他将范畴称为没有个性的承担者、性格面具的大他者(the Other)。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在这里发现了角色概念的首次表述,尽管它与角色理论所提供的表述迥然不同。
这只是一个简短的、非系统性的介绍,以使我们能够认识到从哪个角度来讨论问题,以及这些问题从哪个角度产生,因此反过来,我们就能看到,这里并不是经济学的概念解释问题。整个反思的论题如下:只有在我只是神秘地暗示过的所有这些问题的背景下,才能揭示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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