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
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一件事”,
范围扩大至昆明市全部行政区域。
2024年9月,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处协作,打通数据共享壁垒,实现商品房交易合同备案信息共享,开始在昆明主城区范围内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业务。从2025年1月13日开始,这项业务扩大到昆明全行政区范围。需要注意的是:此业务仅支持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同时只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在昆明市或云南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职工可以享受。
购房市民:“注册一个公积金的网签账户,把身份信息登录进去,点完确认就行了,很方便,整套流程也很顺畅。”
购房市民:“感觉还是挺方便的,流程大概10分钟到15分钟就办完了,我觉得还是挺简单的,不是很复杂。”
提取公积金交首付款,可直接将购房人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收款账户,购房人只需支付剩余部分首付资金,新流程最少仅需购房人一次签字授权、一个环节、一个流程、一次跑动,购房合同备案当日办结,真正做到全流程“只进一门”、“最多跑一次”。而且,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全昆明楼市都适用。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管理处处长 郁桦:“按照原流程可能需要跑动三次,分别跑开发商、商业银行以及公积金中心,分别办理购房合同签订备案、开银行卡、公积金的提取,跑三个流程最多13个工作日,按照新的流程只需要跑动一次,到开发商这边完成签约授权,就可以完成后续的提取。”
以减环节、减流程、减跑动、减材料、减时限为切入点,推出“高效办成”购买商品住房提取新模式。运用跨部门风险联动控制,实现数据真实可靠、实时可查,风险防控更智能、更精准。缴存职工只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及购房所需资料,到拟购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管理处处长 郁桦:“对于缴存人也就是购房人来说,他不需要跑到住房公积金中心,一次也不用跑,他可以通过公积金余额来支付首付款,有效地降低了首付的压力。”
记者:方珂 杨友存
编辑:高山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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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梁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