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烟花爆竹经营和燃放管理办法》规定,昆明市5个主城区和3个开发(度假)区,2025年春节经营和燃放的时间是腊月二十至正月十五(1月19日至2月12日),共计25天。从本周日(1月19日)起,市民就可以在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了。

1月17日上午,记者走访了市区内多个临时零售点了解到,工作人员正在进行监控设备的安装工作,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将在1月18日进行统一配送至零售点。


零售点工作人员:“我们这个(集装箱)是前天晚上吊装来,正式销售是在19号,现在才开始做准备工作。”


据了解,今年我市5个主城区及3个开发(度假)区共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302个。这些零售点全部使用防爆仓进行销售,并且都安装有视频监控系统,24小时监控。监管部门可对零售户开展不间断“线上”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每个零售点都要求摆放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大小水桶等灭火设施,确保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处置。


零售点均粘贴有“严禁在销售点周围8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提示标语,店内墙壁上张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承诺书以及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为确保安全,每个零售点需配备1名安全劝导员,对摊位周围80米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导制止,避免引起爆摊事故。


市民:“过年肯定是要有爆竹声才会有氛围感,如果说不能放烟花就会少了点氛围,所以放还是可以放,但是在规定的地点好一点。”


市民:“没有鞭炮响过年就缺少年味,我们从小是从农村过来的,从小到大的压岁钱就花在买鞭炮上,虽然也有一部分的危险,但是有监护人在,我觉得还是很安全的,我觉得鞭炮是过年很重要的部分。”


市民:“烟花爆竹最起码充满年味,而且我们小时候也很喜欢放,包括现在也喜欢放,过年的时候就希望在一些开放的地方放一下烟花爆竹。”


昆明市应急管理局呼吁,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请到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购买,严格按照燃放说明进行安全燃放,对燃放后的烟花爆竹及时进行清理。


禁止在11类地点和区域

燃放烟花爆竹

注意,昆明市辖区内所有学校、医院、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娱乐场所、集贸市场、海鸥聚集觅食和栖息地、重点防火单位、商场超市等11类地点和区域,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的地点和区域,全年(包括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能否在互联网上买卖?

昆明市应急管理 局执法人员介绍, 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是指示性或者提示性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违法。 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朋友圈私自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五万元,或者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的,就达到非法经营罪的入罪标准。

事关烟花爆竹
这些情况需警惕





来源:8099999街头巷尾

部分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云南网、西山应急管理

编辑:杨晨

编审:李菁

终审: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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