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国今报
1月14日,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公开征集被执行人张蕾的财产线索。
该案件的执行依据为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2024)桂0205民初196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金额为人民币309162元。
被执行人张蕾,女,1988年5月3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桂中大道7号东方百盛3栋502室,公民身份号码:450205198805310720。因张蕾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据相关规定,特发此执行悬赏公告。
根据公告内容,举报人若能提供被执行人张蕾的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线索)并实际执行完毕,法院将以申请人承诺,给予20000元作为赏金。但举报人需注意,若出现以下情形,将无法获得悬赏奖励:经查证,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属实;经查证,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系法院已经查实掌握的;经查证,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具有不具备处置条件的情形,最终无法成功处置的;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
悬赏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从执行回款中扣减并由法院发放。法院郑重承诺,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举报财产线索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被执行人的固定资产,如土地使用权、房屋、车辆、船舶等;被执行人的其他动产,如机器设备、生产资料、原材料等;被执行人的债权、投资权益、应收账款或其他收益权;有证据证明确属被执行人所有的登记在案外人名下的财产;法律规定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时,应当提供财产的基本情况,可附该财产的照片或影像资料。
公众若有相关线索,可通过以下方式举报:联系人李法官,联系电话0772-2563553(法定工作日)。
来源 | 柳北法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