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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省高院发布江苏法院2024年度十大典型案例,镇江中院办理的“某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成功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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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基本案情

某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生态公司)成立于2003年,2016年在沪市主板上市,是全省首家、全国第二家以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为主业的上市公司。2021年以来,受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该公司参与的大量项目压缩投资,旧项目结算缓慢,业绩持续下滑,资金回笼未达预期,资金链断裂引发严重债务危机。2022年5月12日,经债权人申请,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该公司启动预重整。预重整阶段,共有400余家债权人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确认债权总额10.84亿元。同时,某生态公司尚有3.29亿元存量未兑付可转债、9000余万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遗留问题未处理,如不能妥善解决,将面临退市风险,影响上万名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裁判结果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某生态公司负债规模较大,资产流动性严重不足,符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破产条件,但若对其进行破产清算,不仅会造成公司退市,还会影响中小投资者、可转债持有人、债权人等群体权益。该公司在生态景观工程施工和景观设计等领域具备一定核心竞争力,若能引入投资人对企业进行重整,既有利于保障债权人清偿利益,也有利于企业恢复盈利,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预重整期间,法院指导临时管理人妥善解决可转债、资金占用等历史遗留问题,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并制定重整方案,引入5亿余元资金解决现金流枯竭问题,充分保障债权人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2024年9月9日,法院依法裁定某生态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12月30日,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重整后的某生态公司股价大幅上涨,目前总市值已超过百亿。

典型意义

本案系预重整阶段通过实施“自发转股+提前赎回”方式全面处置可转债问题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件。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不仅关乎企业生存与发展,也与中小投资者、债权人、企业职工权益保护,属地经济稳定发展,资本市场稳定等息息相关。本案处理过程中,人民法院积极争取属地党委政府支持,创新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协同化解民营上市公司退市风险,使案涉企业顺利走出困境、焕发新生,有效保障了数万名中小投资者、可转债持有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数百名员工得以稳岗就业,实现上市公司转型升级、维护资本市场稳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多赢效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编 辑:赵品轩

校 对:王 天

审 核:孙彩萍

来 源:省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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