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
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
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对广大驾驶人来说
这是安全行车的前提
但仍有不少驾驶人心存侥幸 酒驾上路
酒驾不息,曝光不止!
现将近期查获的
酒醉驾人员进行曝光
希望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
切忌酒后开车
酒驾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查获经过:2025年1月2日12时58分许,何某驾驶无号牌的摩托车从丰都县都督乡往武平镇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武平镇周大湾村路段时,被丰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龙河公巡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结果为75mg/100ml,何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九十五条第一款、九十条、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丰都公安依法对何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合并处以罚款1700元的处罚。
典型案例二
查获经过:2025年1月6日19时50分许,肖某酒后驾驶渝D***5U三轮车从丰都高镇汶溪往高镇场方向行驶,当行驶至丰都县高镇场口路段时,被丰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高镇公巡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结果为43mg/100ml,肖德兴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丰都公安依法对肖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违法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
杜绝交通违法,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才是我们的心愿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
请自觉做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现实中存在以下几大酒驾误区
让爱喝酒的同志多多学习
切勿心存侥幸
误区一
酒量大,喝一点不碍事。
误区二
酒后只需休息一会就能开车。
误区三
多喝水能稀释酒精。
误区四
酒后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算酒驾。
误区五
服用醒酒药后即可开车。
“我家离得近”
“我没喝多少”
“不会刚好遇到交警的”
千万别把这些当作违法的理由
酒后驾驶无异于与危险同行
丰都公安交巡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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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彭盛荧
校稿:邱河
审核:秦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