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

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证

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对广大驾驶人来说

这是安全行车的前提

但仍有不少驾驶人心存侥幸 酒驾上路

酒驾不息,曝光不止!


现将近期查获的

酒醉驾人员进行曝光

希望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

切忌酒后开车

酒驾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查获经过:2025年1月2日12时58分许,何某驾驶无号牌的摩托车从丰都县都督乡往武平镇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武平镇周大湾村路段时,被丰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龙河公巡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结果为75mg/100ml,何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九十五条第一款、九十条、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丰都公安依法对何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合并处以罚款1700元的处罚。

典型案例二


查获经过:2025年1月6日19时50分许,肖某酒后驾驶渝D***5U三轮车从丰都高镇汶溪往高镇场方向行驶,当行驶至丰都县高镇场口路段时,被丰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高镇公巡中队民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结果为43mg/100ml,肖德兴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丰都公安依法对肖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违法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

杜绝交通违法,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才是我们的心愿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

请自觉做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现实中存在以下几大酒驾误区

让爱喝酒的同志多多学习

切勿心存侥幸

误区一

酒量大,喝一点不碍事。

误区二

酒后只需休息一会就能开车。

误区三

多喝水能稀释酒精。

误区四

酒后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算酒驾。

误区五

服用醒酒药后即可开车。

“我家离得近”

“我没喝多少”

“不会刚好遇到交警的”

千万别把这些当作违法的理由

酒后驾驶无异于与危险同行

丰都公安交巡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 END ☆

编辑:彭盛荧

校稿:邱河

审核:秦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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