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吉林省抚松县抚松镇太安村村干部带领着部分村民,将一面印有“为百姓排忧解难做人民满意公仆”的锦旗,送到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手中。

据了解,2017年4月,太安村31户农民与辽宁某黑果花楸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约定每年4月1日公司给付每户村民每亩地年租金260元。但从2023年4月以来,该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欠31户农民两年的土地租金共计13万余元。2024年11月末,这些农民决定起诉该公司。

抚松法院立案庭考虑此次立案的人数众多,而且有的农民年龄偏高、体弱多病,于是启动“便民巡回法庭”。庭长徐艳凤带领诉讼服务团队在2024年12月18日进驻该村,经过8个小时连续工作,完成31户案涉农民的立案工作。在立案过程中,徐艳凤还了解到,农民认为每亩地年租金多年未涨,已经偏低。

同时,该团队当天采取诉调对接方式,与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耐心沟通交流,一方面动之以情,表示农民们此前在粮食价格上涨、被告公司盈利时,并未要求上涨土地租金;另一方面晓之以理,告诫其如果不付清欠款,该案最后会走到执行程序,会有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风险。最终,被告公司同意将欠款从每亩地每年260元升至350元,并当场保证在2025年2月1日前付清全部欠款。(乔元兀)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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