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利用非法软件获取有声广播App内的虚拟货币(下称“声币”),零成本得到充值总金额高达23万余元的“声币”,再到二手平台上倒卖,侵害了企业的经济利益。经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黄浦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方某、陈某、邓某、夏某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缓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不等罚金。
A科技公司专注于生产有声广播剧业务,凭借精彩的内容和优质的用户体验,吸引了大量忠实用户。在该公司开发的App上,用户可以付费购买“声币”,收听其中的有声广播内容。
2023年12月,A公司的王经理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某二手平台上低价售卖该公司App的“声币”,价格远远低于官方App的售卖价格,十分不合常理。于是,王经理便组织公司技术部门展开调查,发现2023年10月至11月期间,有用户充值并兑付了总计23万余元的“声币”。然而,这些充值钱款却未进入公司的账户,均为异常充值,严重侵害了公司的经济利益。王经理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对该案立案侦查后,于2024年4月成功将方某、陈某、夏某、邓某抓捕归案。2024年8月,方某等4人涉嫌诈骗案被移送黄浦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对全部案件材料进行了细致审查,并依法对方某等4人进行了讯问。经查,方某伙同陈某,利用非法软件不花一分钱就充值了大量“声币”。A公司的平台审核系统及人工审核均未能识别其系非法充值行为,错误地将其视为真实交易,从而兑付了相应“声币”。
承办检察官梳理案卷线索,对该团伙4人的作案动机、目的及分工进行分析研判。方某、陈某联合在二手平台开店的夏某、邓某,将这些非法获取的“声币”进行低价销售。4人均明知公司收不到钱款,仍继续在网络平台售卖“声币”,应认定为共同犯罪。经审计,涉案的异常充值总金额达23万余元。到案后,4人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自愿认罪认罚。A公司已收到赔偿款并表示谅解。据此,承办检察官提出相应量刑建议。
2024年11月,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4人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版 作者:潘志凡 胡佳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