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等部门近日出台《关于开展零碳乡村试点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推进乡村能源供给革命、消费革命、技术革命和体制革命,构建乡村新型能源体系,增加乡村居民收入,促进乡村地区低碳转型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推动供给革命,建立乡村可再生能源多元供给体系。加快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区县,优先规划建设集中式风电、光伏基地;充分利用农村地区空间资源,因地制宜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优先就地开发、就近并网消纳。
推动消费革命,形成乡村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推动农村生产生活电气化,加强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大棚等农业生产加工领域电气化改造,加快提升农村地区炊事等生活用能电气化水平。实施农村供暖清洁替代,因地制宜推动地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清洁供暖。
推动技术革命,培育乡村绿色低碳新模式新业态。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基地等,结合微电网和源网荷储一体化开发建设分布式新能源项目,推动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支持可再生能源企业与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实施光伏+现代农业,优化实施林光互补、牧光互补等,提升土地综合利用价值。
推动体制革命,完善乡村低碳能源服务体系。优化乡村新能源项目手续办理,以驭风行动助力乡村振兴试点项目开展先行先试,优化流程,缩短项目手续办理周期。通过收益共享、参与电站运维等机制,探索乡村可再生能源发展与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统筹推进的有效路径,构建乡村可再生能源服务体系。(何宝国)
来源:太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