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地高校教师,可以在职创办企业“挣外快”了!

2024年11月,新疆人社厅发布《自治区高校、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经办指南》,明确鼓励自治区高校科研院所从事科技创新或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非领导职务科研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兼职创新,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

在兼职期间,原单位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不受影响,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等的重要依据。随后,新疆人社厅又印发了《鼓励高层次人才服务企业十条支持措施》,明确对取得重大研究成果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的高层次人才,可直接认定高级职称


以往,高校教师从事“副业”经营活动还是“公开的秘密”,但近年来,国家对教师兼职创业的态度逐渐放开,政策上的转向,打开了高校科研人员创业及其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流动的“旋转门”,让其拥有“合法化”的从业底气。


走出去,做“兼职”

2015年,《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明确,将高校教师创业作为完善鼓励科技人员创业机制的一部分。2016年,《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这是继“允许科研人员在职离岗创业”等一系列松绑政策后,又一个旨在释放高校科研人员创业活力的重磅举措。


巨大的改革力度背后是清晰的国家意图,科技成果转化对于大学与社会的意义不言而喻。从某种程度上讲,将一项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产品或成功企业,其挑战性往往远超于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于高校而言,研究成果束之高阁,不利于其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对社会来说,如果大学不能有效推动学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那么成果从生产到应用的链条将被无限延长,导致资源浪费。

在推动成果转化过程中,大学教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口子放开以后,各地陆续跟进,发布相应措施,明确支持鼓励的信号。

云南省在2023年4月发文,支持兼职教师取得合法报酬,兼职教师在聘用单位取得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派出单位对其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的参考。2024年2月,安徽宣城发布通知,鼓励民营企业聘用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担任“科技副总”,并给予相应补助,预计一位“科技副总”一年到手十几万元起。河南省也拟定给予“科技副总”一次性补助5万元,用真金白金,确保“科技副总”有名有实。

科技副总中,既有高校二级学院院长、系主任,也有重点实验室主任、研究中心负责人、学科带头人,更包括许多青年骨干教师。

合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系副教授刘勇作为首批“科技副总”,一年时间里,联合企业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研发自主分拣系统、智能轻焊工作站等市场化产品,焊接机器人占据省内三分之一的产量,远销德国、美国、俄罗斯。

在加速企业创新的同时,“科技副总”也反哺高校的科研探索和人才培养。

江苏科技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师王明禄成为“科技副总”后,发现这一身份的双重优势。在船用锚链领域,兼职公司知名度高,且与江苏科大优势学科十分契合。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问题时,王明禄通过项目实践,锻炼研究生的自主科研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变得具象化。

随着更多有知识、有成果的高校教师到企业兼职,高校与企业正在实现双向奔赴。


从0到1,去创业

与允许兼职一样被逐渐放开的,还有鼓励教师创新创业。

如果说兼职是教师以“辅助”身份,充当高校和企业间的桥梁,助推企业科研创新,那“创业”一词则意味着,教师将从0到1实现科研成果的转化。

2014年以来,促使高校教师离岗创业、在岗创业等学术创业活动的政策,从“可以创办”发展到“全面鼓励”阶段,高校教师可名正言顺通过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致富”。

在此之下,近几年国内创业公司多了不少高校教师的身影,在从教师到创业者身份转变过程中,高校成为其坚实的后盾。

2022年3月,上海交通大学发起了“天工计划”,为入选者聘请创业导师,进行创业培训,帮助其在学术和产业两个世界中穿梭。目前,上海“大零号湾”内聚集了60余家由上海交大师生创办的企业,总估值超500亿元。


成立于2021年的中国第一家光量子计算公司图灵量子由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金贤敏创立,他带领团队在新赛道上勇闯无人区,相继诞生了国内首家量子人工智能计算中心、首套“飞秒激光直写三维光量子芯片系统”。金教授曾表示,上海交大支持科研产业转化和创业的环境让其备受鼓舞。


《新闻联播》报道国内首个量子人工智能计算中心揭牌

上海科技大学对科研成果转化的重视、对教师自主创业的激励,同样让在校教师感到惊喜。学校成立技术转移办公室,帮助教师实现技术转移、创新创业,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常任教授陈佳所创立的研究基因治疗的公司,便是上科大重点孵化企业。目前,已经完成天使轮及A轮融资,陈佳表示,企业在产生效益的同时,还能反过来促进自己的科研。


“量力而行”

然而,对于高校教师兼职的放开与鼓励之下,“高校兼职的同时,还能够认真备课答疑吗”,成为绝大多数人的担忧。

事实上,高校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兼职兼薪,并非漫无边际和毫无底线,“完成本职岗位工作为前提”、“原则上不占用工作时间”、“校外兼职需要个人申请并经过审批”、“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的立即停止校外兼职”等硬性规定,均出现在高校关于教师兼职的规章制度中。


从改革开放之初活跃在企业中的“星期日工程师”兴起,到鼓励高校教师及科研人员投身创业浪潮,绑在科技成果身上的细绳被一根根解开,高校科研人才的活力和热情被激活。把自己的研究领域和市场对接,聚焦和学科相关的创业项目,高校教师将知识转化为经济并获得回报的这条路,日益开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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