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没有签订合同,讨薪遇到证据难题(主题)

山东高唐:支持起诉破除障碍顺利追回欠薪(副题)

检察日报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杨兆峰)“这笔工钱已经被拖欠了三年,我本以为要不回来了,没想到检察官帮我追回来了!”近日,山东省高唐县的李大哥收到法院执行款转账信息后,向该县检察院检察官分享好消息。检察官嘱咐李大哥,今后再去打工一定要记得签劳务合同。

2021年7月,韩某雇用李大哥到某乡镇中学安装消防管道,口头约定了工资。工程结束后,韩某仅支付给李大哥700元,还欠6000余元未结清,随后便杳无音信。多次索要无果后,李大哥拨打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该信息被转送到人社部门,人社部门经调查后发现情况属实,遂责令韩某支付劳动报酬。韩某仍拒不支付,甚至跑到外地躲避。李大哥再次拨打12345热线,信息被转送到教育部门,教育部门也多次督促韩某履行义务,仍然无果。

在该县教育部门任职的县政协委员刘克劲了解情况后,将该线索提供给高唐县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了解情况后,通过韩某所在村的村支书联系到了韩某,向对方释法说理,但韩某仍表示自己根本没钱支付。

随后,李大哥到高唐县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该院经调查认为,李大哥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过程中处于弱势地位,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条件。但在帮助李大哥搜集证据时,检察官却犯了愁:韩某与李大哥没有签订劳务合同,被拖欠的工资也没有欠条,李大哥记录出工的记录本也被韩某拿走了。

检察官收集了李大哥与韩某的通话录音、聊天记录等内容,查明用工情况;走访施工学校和其他施工单位,了解职工日平均工资情况,并固定证据。考虑到李大哥生活困难,该院还协调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经验丰富的法律援助律师代理诉讼。

经高唐县检察院支持起诉,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判决韩某于2024年9月17日前向李大哥支付剩余工资6000余元。但韩某到期仍未履行支付义务,李大哥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后,韩某终于支付了拖欠李大哥的全部工资。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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