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党前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与政治献金假帐案遭起诉,台北地检署二度抗告成功,台北地方法院2日第三次召开羁押庭,逆转裁定4人羁押禁见,柯文哲昨天赶在压线前递交抗告状。台湾高等法院经逾一天审阅卷证,1月11日晚上11时50分正式裁定柯文哲等4人全数抗告驳回。



然而,原本台湾高等法院抽出黄翰义为受命法官,审判长为刘岳承,古瑞君为陪席法官,但因刘公假至高雄参加司法杯球赛,高院依事务分配,由黄担任审判长,同庭的古瑞君法官、王耀兴法官陪席。

对此,北检去年12月26日起诉京华城案,柯文哲、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和前台北市长办公室主任李文宗等4人重金交保,北检依职权屡次提抗告,北院第三度召开羁押庭,今年2日以仍有串证之虞,裁定四人羁押。

据了解,被告4人均不服北院裁定,沈庆京(1月3日)、李文宗(1月8日)、应晓薇(1月9日)、柯文哲(1月10日)均在抗告期限(1月11日)陆续提起抗告,台北地院10日下午,将柯文哲、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等4人的抗告状并送高院。

不过,柯文哲抗告理由指出,所涉图利罪与违背职务收贿罪等部分已完成调查,无继续羁押原因及必要,证人随行秘书“橘子”许芷瑜非本案共犯,充其量仅系证人,涉政治献金案,未回到台湾接受侦讯于本案不影响。京华城等案经4个月传唤数百人次,甚至大规模传唤金主、党工干部造成“寒蝉效应”,羁押为侵害人权手段,检方声称事证非常明确,就无再予羁押必要,应给予双方公平攻击防御机会,维护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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