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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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频繁和民间资金流动的增加,民间借贷行为越发普遍,民间借贷纠纷发生的形式和还款方式亦越发多样。如何确定还款顺序,对借贷双方的实体权益有一定影响。
如果双方未约定还款顺序,先还的是本金还是利息?
在众多司法实践案例中,法院的主流裁判观点倾向于在民间借贷未约定还款顺序时,认定借款人的还款先用于支付利息,剩余部分再偿还本金。
例如,在一些借贷纠纷案件中,借款人分多次向出借人偿还了一定金额的款项,但双方未明确这些款项是偿还本金还是利息,法院审理时通常会先按照约定的利率计算出相应期间产生的利息,将借款人的还款优先冲抵利息,若还有剩余款项,才认定为偿还本金部分。
这样的处理方式符合资金使用收益的逻辑,也保障了出借人基于出借资金获取孳息的权益。
以山东高院的鲁法【2024】793案为例,2005年某村委因村内修路向原告张某借款100000元。原告张某自认被告村委分别于2007年4月15日偿还借款25000元,2009年11月12日以教学楼房款抵顶借款63 600元,2023年11月28日偿还借款50 000元,并出具计算明细一张。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对于偿还的这些款项到底是先还本金还是先还利息产生了争议。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由于原、被告双方未明确约定案涉三笔款项归还本金和利息的先后顺序,故该三笔款项应先行偿还每笔还款支付前对应的相应期间的利息,后再行偿还相应期间的借款本金。
综上,在民间借贷中,未约定还款顺序时,从法律原则、司法实践以及资金收益逻辑等多方面综合来看,通常会先认定借款人的还款用于支付利息,再冲抵本金。
律师提醒:
出借人在进行民间借贷活动时,为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还款顺序争议,最好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还款顺序,这样可以更清晰地保障自己的权益,确保利息收益能够按照预期及时足额获得,同时也便于在出现纠纷时,更顺利地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债权。
借款人同样应当重视还款顺序的问题,若对还款方式和顺序有特定想法,应当与出借人提前协商并明确约定在借款协议中。否则,按照法律原则和司法实践的主流做法,可能出现自己偿还的款项先被认定用于支付利息,而与自己原本设想的偿还本金计划不一致的情况,进而影响到自身的债务清偿安排和资金规划。
当事人之间如有较大数额借款,双方要协商明确好借款事项,除对金额、用途、利息、期限等基本要素进行约定外,双方应特别注意对还款方式、还款顺序的约定,以免发生纠纷时,难以弄清偿还的是本金还是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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