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又新增了延迟退休的一个配套政策,弹性退休暂行办法落地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弹性退休实际操作细则,解决了提前和延后退休的实际操作问题。延迟退休采用自愿和弹性原则,任何人都不能强制提前或延迟,必须按照相关制度规定来办理提前或延迟退休手续。

弹性退休暂行办法,允许所有人提前弹性退休,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单位,但是对弹性延迟退休进行了管控,不是所有人都能弹性向后延迟退休,一起看看是怎么回事?



延迟退休新规落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能弹性延迟退休吗?

根据弹性退休暂行办法,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退休手续,从这个规定看,国有单位管理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是不能够延迟退休的。

目前延迟退休政策已经正式生效,职工最低法定退休年龄也需要延迟一个月。假设某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张三法定退休年龄是60岁1个月,此时他可以选择提前到60岁退休,但是不能申请延迟弹性退休,最晚也必须在60岁1个月办理退休手续。



再假设李四是国有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是62岁,如果李四是管理人员,可以提前到60岁退休,也可以申请最长延迟3年退休,也就是65岁再退休。但是,如果李四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只能提前弹性退休或者在法定年龄退休,而不能在继续弹性延迟退休了。

这里需要澄清一个问题,延迟退休办法生效后,有关法定退休年龄,指的是延迟后的法定退休年龄,所以大家一定要分清楚时段,避免引发歧义。比如法定退休年龄是61岁,就是指延迟退休政策后的法定退休年龄。

由于弹性提前退休,最多允许提前3年,且不能超过原来的法定退休年龄,因此职工如果提前弹性退休,男职工最早在60岁退休,女管理人员最早在55岁退休,普通女职工最早在50岁退休。另外如果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为54岁或者55岁,最早只能在52岁退休,因为要受到最多提前3年的限制。



综上所述

弹性退休办法落地,为弹性退休实际操作带来指引,在自愿和弹性基础上,也对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弹性延后退休进行了约束,不允许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弹性延迟退休。

我们知道,国有单位是非常好的单位,进入国有企业上班也是比较难的,通常情况下,国有企业工资好,福利待遇不错,如果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工资会更高,如果不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弹性退休进行限制,有可能导致很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管理人员不愿意退出工作岗位,影响社会一部分人员就业,约束后,会更加公平公正,有利于增加就业人数,为这个规定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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