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市民黄亮(化名)无意间发现自己居住的小区附近一家店门口挂着“无锡市喝酒技术人才培训基地”的牌子。“喝酒技术也能作为人才培训内容?”黄亮觉得奇怪,向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反映此事。
当晚7点多,该店刚开门营业,店内尚没有顾客光顾。梁溪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赶至涉事门店展开调查。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这是一家小酒馆,经营者是一对“80后”夫妻,该店于2024年9月底办理的营业执照,主营酒水饮料以及预包装食品,并没有取得任何培训资质。
为何要挂这样的招牌?“只是吸引客流的噱头而已。”店主夫妇坦承,该店开业后,生意不太好,他们在向朋友“取经”时,听说外地有商家靠着类似的“网红招牌”增加了人气,便定制了“无锡市喝酒技术人才培训基地”,想以此博眼球、吸引喜欢喝酒的顾客到店内消费。
“广告法中明确规定,广告中不得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情形,酒类广告不得含有‘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等内容,该店将喝酒与人才捆绑作为宣传噱头等行为,属于不良引导,涉嫌违反广告法。”执法人员现场告知经营者其违法情节后,店主立即将该招牌摘下。
记者获悉,由于当事人违法行为轻微,为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优化营商环境,梁溪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警示教育,指导商家依法依规经营。
梁溪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表示,当前,借网络热词、热“梗”的“热度”来提升自身的流量和人气,已成为常见的商业营销手段,紧跟热点、潮流本无可厚非,但蹭热点、‘玩梗’一定要理性、适度,无论如何追求创意创新,广告都不应偏离产品或服务本身。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经营者,广告宣传一定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客观、真实,切勿一味地追求热度、追逐流量和噱头而触碰法律“红线”。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