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区法院普法小课堂开课啦!~
划重点!敲黑板!
本期
让我们走进诉讼服务中心
一起学习法律小知识
第14期
关于直接送达民事诉讼法是怎么规定的
普法知识
直接送达,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给当事人的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应交其本人签收,本人不在的,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等负责收件的人签收或者盖章;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人民法院能否使用电子方式送达法律文书
普法知识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人民法院送达工作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方式,即电子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二十九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通过送达平台,向受送达人的电子邮箱、即时通讯账号、诉讼平台专用账号等电子地址,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
期数丨2494
供稿丨政治部 魏凯强
编辑丨政治部 魏凯强
审核丨政治部 张雨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