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时期,我党曾有过两次成立临时中央的情况,第一次发生在1927年,这一年,轰轰烈烈的大革命运动失败,当时陈独秀犯了“右倾”投降主义错误,7月12日,在共产国际的指导下,陈独秀被停职,不久后,八七会议召开,临时中央正式开始履职,瞿秋白担任了临时中央负责人。第二次成立临时中央发生在1931年,当时因为留在上海的中央委员不足半数,所以在共产国际的指导下再次成立临时中央,由博古负责。
在第一次成立临时中央期间,我党在莫斯科召开了“六大”,因为反动派的蓄意破坏,当时国内已经很难找到一处安全地点召开会议,在这种背景下,最终确定在莫斯科召开“六大”。“六大”召开之前,瞿秋白等临时中央的常委前往莫斯科准备会议,留守国内的只有一位临时中央的常委,这个人就是李维汉。
值得一提的是,八七会议不仅纠正了陈独秀的错误,而且也选出了以瞿秋白为首的临时中央政治局,两天之后,也就是1927年8月9日,临时政治局召开了第一次会议,选出了瞿秋白、苏兆征、李维汉三人为常务委员会委员,其中李维汉主要负责组织部和秘书厅。
那段时期,李维汉在临时中央干部的分工、调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得临时中央的工作很快就步入正轨。在这种背景下,9月底到10月10日,临时中央机关陆续迁到上海,各项工作也有序开展起来。
1928年5月,临时中央又演化出“留守中央”,因为在这之前的4月底,瞿秋白等常委前往莫斯科,筹备“六大”的相关工作,此时只有李维汉一个常委留守国内,他与任弼时、罗登贤(曾担任江苏省委书记)组成了留守中央的常务委员会,主持国内的工作。
“六大”虽然选出了正式的中央委员以及政治局委员等,但因为他们还没有回国,所以李维汉继续主持留守中央的工作,直到9月2日,参加“六大”的人员返回国内后,留守中央宣告结束。那段时期,李维汉圆满完成了中央交代的任务,包括建立城市工作的群众基础、整顿和发展党组织、加强党的秘密工作等,为后续我党的发展壮大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这之后,李维汉又担任了中央巡视员、江苏省委组织部长、上海市委组织部长等职务,1931年,他前往苏联,1933年,他被派到中央根据地,投身中央根据地的反“围剿”当中。第五次反“围剿”失败后,李维汉随军参加了长征,后续的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时期,他在巩固陕甘宁边区以及统战、城市工作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促进了革命的最终胜利。
新中国成立后,李维汉担任了统战部部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以及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务,官至副国级。同时,他也在统战、民族、宗教工作方面建树颇多,促进了社会主义改造以及社会主义建设,多次受到中央的肯定。可惜的是,1964年,李维汉却受到错误批判,被撤销了统战部部长,后续的十年浩劫时期,他也饱受冲击。
不过,即便身处逆境,李维汉始终都保持一个党员的崇高气节与铮铮铁骨。粉碎“四人帮”后,他重新复出,担任了全国政协副主席以及中顾委副主任等职务,继续发挥老干部的作用,为新时期的各项建设献言献策。1984年,李维汉在北京因病去世,享年8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