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喜米璐食品有限公司被处罚2024-12-25 18:24:40 泰州市喜米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罚款500元。图文来源:泰州市海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编辑:泰州百晓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