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越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

(一)全区禁放区域:塔山街道、府山街道、北海街道、稽山街道、城南街道、迪荡街道、东湖街道、灵芝街道、东浦街道、鉴湖街道、皋埠街道、陶堰街道、斗门街道、马山街道、孙端街道、沥海街道16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富盛镇建成区:平陶公路、西上线、吼山连接线和夏葑公路合围区。(具体见示意图)

(二)其他重点区域: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影剧院、旅游景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等人员密集的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和储存单位、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建筑工地、高层建筑、地下建筑、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宗教活动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车站和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周边100米距离范围内,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它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禁放区内,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12345。

三、斗门街道、马山街道、孙端街道、沥海街道四个街道的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由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越政发〔2024〕4号)同时废止。以往发布的通告中禁放区与本通告有冲突的,以本通告为准。

附件:越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示意图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柯桥区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柯桥区烟花爆竹禁放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为:

(一)主城区及周边禁放区域:包括柯桥街道、柯岩街道、华舍街道、湖塘街道、钱清街道、杨汛桥街道、马鞍街道、齐贤街道、安昌街道、福全街道、兰亭街道等11个街道行政区域范围(详见附件)。

(二)其余镇禁放区域:夏履镇、漓渚镇、平水镇、王坛镇、稽东镇建成区(详见附件)。

(三)其他重点区域:1.文物保护单位;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在禁放区内,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绍柯政发〔2024〕3号)同时废止。以往发布的通告中禁放区域与本通告有冲突的,以本通告为准。

附件:绍兴市柯桥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绍兴市柯桥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注:红色标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夏履镇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注:禁放区域为东至夏履镇东江,南至绿杨路,西至夏履镇西江、埠头路、环山公路,北至杭金衢至杭绍台连接线(金伯利纺织附近)、夏东村农贸市场的合围区域。

漓渚镇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注:禁放区域为东至漓渚江、幸福路,南至分后线、树漓公路(沿街店铺除外),西至漓头公路、兴业路,北至漓福公路、高车头溇的合围区域。

平水镇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注:禁放区域为东至天工开墅东侧、南至人民路、西至212省道(绍甘线)、北至平王线的合围区域。

王坛镇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注:禁放区域为东至移民小区(舜忆小区)、南至南溪路、西至212省道(绍甘线)、北至平王线(镇北路)的合围区域。

稽东镇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示意图


注:禁放区域为东至育才路、南至榧香路、西至滨溪路、北至车竹线的合围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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