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晚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安丰中队接到该局新垛派出所转来的警情,称一男子在新垛镇振兴路的振兴桥下,其驾驶的小型客车撞倒一名行人后逃离事发现场,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接警后,值班民警杨阳、张长龙于当晚8时55分赶到现场。经勘察,并调取该车辆行驶轨迹电子监控发现,嫌疑车辆行驶途中持续左摇右晃,竟然驾车冲上了桥下路边的路牙,并撞倒路上的一名行人后直接逃离现场,涉嫌酒驾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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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分析研判、调查走访,警方锁定肇事车辆为苏MJF×××非营运小型客车。民警在与车主电话联系时,语音提示“已关机”。事不宜迟,民警辅警迅速出击,赶往其居所,在深夜11时许将在家睡觉的驾驶员严某抓获,当时其身上一股酒气,其承认当时为了“躲酒”,就侥幸逃离了现场。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严某对酒驾撞人后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随即,民警依法将其带至医院提取血样。12月18日,经泰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结论显示,驾驶员严某当天晚上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62.6mg/100mL,属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且肇事后逃逸的严重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12月20日,严某被我市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民警回访询问得知,事故造成被撞男子身体一侧的股骨骨折,且有7根肋骨出现骨裂的伤情,伤者在医院住院接受治疗,身体无大碍。警方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来源:兴化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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