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8月23日上午八时,上海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开庭公审冈村宁次。事先,军事法庭向各报发出新闻,大肆宣传,但只说公审,却不提内容,并发出大量旁听证给各界“代表”,又发出邀请书。
之所以如此“盛况空前”,是因为冈村宁次的身份过于重要。这军国主义分子,曾经担任鬼子第2师团长、第11军司令、华北方面军司令、第六方面军司令和“派遣军总司令”,对中国人民犯下了滔天罪行。但是,在1945年9月时,居然没有成为“战犯”。甚至还在南京在助遣返日军、日侨事务,并充当了南京军事当局的秘密军事顾问。由于冈村宁次没有受审,各界舆论纷纷想提出质问。1948年6月,迫于国际、国内的压力,南京方面只能把冈村宁次交出来,在国内对其进行象征性的审判。而首次开庭的时间,定在了8月23日。
8月23日当天下着小雨,公审的场地是上海市商会的礼堂,可以容纳一千人旁听的公审礼堂内座无虚席。会场外面还有很多媒体和上海的百姓。上午9时30分,七个法官身穿军装上台。之后,检察官,被告冈村宁次和为他辩护的三位律师也先后入场。冈村宁次一出来,虽是白天,电灯光大亮,拍摄电影了。审判长询问年龄、籍贯、职务后,中校检察官施泳,第一个起立,宣读起诉书。他用了许多当时法律上的术语。但是,在起诉书中提到,起诉的是担任“派遣军总司令”一职的冈村宁次。而冈村是自1944年底才担任此职,到鬼子投降时为止,共八个月。换句话说,公审大会只能审判冈村宁次八个月的事,至于过去的事,就不再追究。那么这八个月内又起诉了什么呢?检察官施泳说冈村宁次在任职总司令期间,部下虐杀中国老百姓,牵涉到冈村宁次,而犯有“共犯”之罪。这样一来,审讯范围又进一步缩小了,而且这个“共犯”极为抽象。
起诉书读完,本应该是对被告人和证人进行庭审。首先是冈村宁次拿出了事前准备好的稿子进行自我辩护,他戴上副眼镜,轻声地读了一遍。这是篇“绝妙好辞”,这篇稿子中,将所有责任都推给了鬼子的少壮派军人,而他自己不过是服从命令的而已。在他发言结束后,他的辩护律师江一平宣称:“冈村宁次患病,是带病出庭,年纪
亦
大,请庭上给予座位。”而后,法庭开始传召证人。让人感到意外的是,此次传召的证人,居然只有四个,还都是鬼子兵的高级军官。而被害人,则没有一个能够出现在此次公审大会上。这四个鬼子军官的所谓证词,与冈村宁次的几乎如法炮制,都将责任推给了是“日本的少壮派“,甚至还大言不惭地宣称他们主张“中日亲善”。
庭审进行到此时,已经非常明显,这根本不是一次正常的审讯,而是为了帮助冈村宁次“逃脱罪责”而上演的一场走过场的“戏剧”。可就是这么一场“戏剧”,南京方面也没有让它演完。就在审判正在进行过程中,庭长石美瑜忽然接到南京来电,说冈村宁次案子暂停审理。于是,在当天的18时30分,石美瑜在法庭宣布:“今天只审不判,至此休庭。”全场愕然。 对冈村宁次一案的审判,就这样又拖延了下去,冈村宁次在有关人员的安排下不久离开战犯监狱。此后,国民党亲日派的要员,一个个都为使冈村宁次逃脱法网而奔走斡旋。
到了1949年1月,第二次庭审开始了。此时,南京方面这次连演一场走过场的“戏”都没了心情,因为此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已经结束。所以,审判就在一间小小审讯室内进行,根本没有公开审判,只设了大约二十个记者旁听席,实际参加的不过7、8个记者。在第二次庭审之前,曾经参加过第一次庭审的4位法官提出辞职,因为他们害怕如果冈村宁次被无罪释放,他们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但是,他们的辞职没有得到批准;曾经为冈村宁次担任辩护律师中的两位根本不敢出席。1949年1月26日军事法庭第二次审判的时候,审判员们从上午开会到下午,最后审判长石美瑜决定:一定要判冈村宁次死刑,不然不足以平民愤。
可是,他刚提笔要写判决书的时候南京方面的高官就来了。明确要求法庭必须判冈村宁次无罪,又摆出两样东西让他们选。分别为:金条一包,手铐五副。审判员张体坤表示不能签字,但是石美瑜说:不签,我们坐牢。他们一样宣布无罪释放。外面的人永远不会知道实情。于是,两天之后,报纸放出消息:冈村宁次被宣布无罪释放。冈次宁次在宣判后不久,就被南京方面严格地保护起来。到了1月30日,南京方面就安排冈村宁次乘美国的“维克斯号”轮船驶离上海黄埔港,逃回日本的横滨。
回到日本的冈村宁次,居然一直活到了1966年,在他82岁的时候因心脏病突发去世,算是得到了所谓的“善终”。只不过,他的子女大多死于非命,他的小儿子在上海病逝,他的大儿子也意外身亡。而那个为冈村宁次辩护的江一平律师,晚年也是家庭破灭,妻散,无子,最后在孤独中离开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