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辽宁抽检2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珍奥集团旗下药房登榜)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4日讯(记者 马先震)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3日发布关于各市抽检20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的通告。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2024年,各市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全省药品抽检计划,组织开展了药品监督抽检工作。经检验,发现不符合规定药品20批次,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查处。

其中,生产企业为阜新蒙药有限公司的珍宝丸(批号:20200533;规格:每10粒重1g)检验结果为不符合规定,被抽样单位为大连珍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柚家村分店。

天眼查显示,大连珍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位于辽宁省大连市,是一家以从事零售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0万人民币。大连珍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为珍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陈玉松为珍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37.81%。

珍奥集团官网显示,珍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5月,立足大健康产业,聚焦核酸、富氢、生物酶三大技术,致力于生物制造、生物制药、生物制品、生物环保四大产业的创新与发展,专注于核酸营养的研发与应用,从真核生物细胞中提取核酸、小分子核酸和高核苷酸酵母抽提物、低核苷酸酵母抽提物、酵母肽等多种核酸类衍生品;研发、生产、销售功能性保健食品、营养素补充剂、营养食品、运动营养食品和特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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