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在生活中的广泛应用,固阳县人民法院创新调处方式,积极打造“互联网+调解”新模式,将新媒体手段融入日常工作中,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
基本案情
王某是某平台的主播,张某多次观看王某关于打井的直播后,萌生想要王某团队来固阳县钻孔打井的念头。张某通过私信添加了王某工作团队人员微信,双方就打井工作达成口头协议。
2024年11月,王某安排测水人员到施工地点进行测水工作,并要求张某支付测水费4000元。但由于王某方拖延未能及时完成钻孔打井工作,张某认为王某违反双方的口头约定,一纸诉状将王某诉至固阳县人民法院。
调解过程
经了解,张某并未办理好打井手续,双方就该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产生纠纷。因王某身在外地,短期内无法到达现场调解,为及时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法院工作人员线上调处双方矛盾,最终王某同意向张某退还4000元测水费,双方解除合同,该案得以成功化解。
法官说
涉网新型纠纷存在以下三种特性:
1.交易的隐蔽性。双方通过私聊达成口头协议,无书面合同,支付的费用也是微信转账,未备注明确的款项性质;
2.法律关系的交叉性。民事违约(按约施工)与行政违法(无证打井)交织,主播团队跨省作业,属地监管存在盲区;
3.风险的传导性。平台算法推荐促成交易,但未设置资质审核过滤机制,同类纠纷在农用水井、光伏安装等领域呈扩散趋势。
固阳县人民法院将以本案为契机,推进“前端预警+中端调解+末端治理”全周期解纷体系,构建涉网纠纷化解闭环,依托“数智法庭”实现“风险提前感知-矛盾在线消弥-行业长效规范” 三纬治理,充分借助云上法庭、多元调解平台等方式推动司法服务从“救火式”处置向“防火式”治理转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供稿:民事审判庭 杜田利
签发:李东菊
编辑:固法融媒体工作室
审核:朱丽娜 杨静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