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2024年以来,西宁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人民法院职能定位,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体系,精准对接基层司法需求,进一步落实“有诉必应马上办”机制要求,把大量矛盾纠纷吸附于基层、化解于萌芽、止步于诉前,以法治促自治、保德治、助善治,赋能基层治理现代化,奋力书写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时代答卷。
坚持党委领导
多领域搭建新机制
2025年4月8日,城北区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进城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对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现场审理,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并及时履行。本案是法院依托综治中心“巡回法庭”机制成功化解纠纷的缩影,该案的妥善处理,既彰显了司法程序的规范性,又发挥了调解工作的柔性优势,为同类小额纠纷提供了“调裁一体、高效便民”"的解纷范例。全市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选派法官、法官助理常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为“一站式受理、一体化运行、一揽子化解”的多元共治工作格局贡献审判力量。健全完善调解业务指导制度,制定《特邀调解组织及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特邀调解员案件补贴发放办法(试行)》等,举办全市法院人民调解员培训班,进一步促进人民调解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湟中区、大通县、湟源县法院积极通过推动本地家风融入基层治理、发挥法治引领示范作用、注重德治教化引领作用,赋能新时代家风建设,针对近年受理的赘婿家庭离婚纠纷案件较多,且赘婿家庭婚姻纠纷案件存在矛盾更为突出、化解更加困难的实际,及时制定高效妥善的协同调解机制和审判机制,确保此类案件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纠纷得以及时化解。
坚持凝聚合力
多形式搭建新格局
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全市法院立足司法审判职能,紧盯当下经济社会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呼声,积极发挥司法机关专业优势,打好协同联动的系统治理“组合拳”。通过与辖区各部门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聚合力量,形成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矛盾纠纷解决互动模式。城西区法院与区司法局成立“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法院调解工作室”,城东区法院与区工会、各街道(镇办)等15个部门建诉调对接机制,城中区法院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警大队分别成立“安薪”“安途”联合工作室,大通县法院与县消费者协会成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室。城北区法院与青海师范大学建立“法律人才培养教学实践实训基地”,聘请大学教师作为特邀调解员常态化参与诉前调解工作。湟源县法院拉拉口法庭在巡回审判中邀请乡政府、司法所共同参与调解,案件调解率高达70%,并在申中乡前沟村开展“无讼村”示范点创建活动,“无讼村”实现“零涉诉”。
坚持内强动力
多举措搭建新模式
“物业问题乱如麻,现在有“社区主动预访—各部门协同建档—法院靠前调解”的递进化解模式,我们工作好做太多了!”这是城中区一社区工作人员的感慨。2025年,城中区法院通过搭建“法院+职能局+物业企业+社区”多方联动平台,着力形成纠纷预警、信息共享、靶向施治、联合调解的联动治理机制,2025年第一季度该院物业纠纷收案量同比下降23%,批量诉讼案件从“每季百案”缩减至“月均个位数”。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在调解中的专业化、权威性、指导性优势,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湟中区法院以人民法庭为纽带,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把诉前调解带入到田间地头。城北区法院采用“先行示范诉讼”的方式进行巡回审理,以示范性诉讼引领和带动系列案中900余件潜在矛盾纠纷以非诉方式实体化解,实现“精审一案、化解一片、教育一众”的良好效果。大通县法院塔尔湾法庭在辖区建立60个村书记联络点,实现立案无障碍、司法服务“不打烊”。湟源县法院将酒驾、醉驾预防治理工作与各乡镇法治建设和各有关单位职能工作相结合,逐步形成以效果为导向的联防共治工作体系,实现“醉驾”案件逐年下降。
坚持问题导向
多层面建言献策
“接到司法建议后,我们迅速组织分析研判,明确了具体的工作措施,这份司法建议针对性强,非常及时。”这是城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到城北区法院司法建议时的表示。针对在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城北区法院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提出司法建议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积极回应,第一时间加强对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制定《城北区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办法》。全市法院将司法建议作为法院参与、助力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治理薄弱环节以及人民群众关心领域,在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同时,重点从审判工作中发现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从社会治理角度建言献策,多角度、多层面提出司法建议,及时开出一剂剂凝聚着司法智慧的社会治理“良药”,积极促进有关单位科学决策、完善管理、消除隐患、改进工作、规范行为。2024年—2025年4月,西宁法院向相关单位、企业等共发送司法建议51份,被建议单位均回函并采取相应措施,采纳率达100%,有效推动有关行业、相关领域及时堵塞漏洞、防范化解风险,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下一步,西宁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主动延伸法院审判职能,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基层治理的全过程,以法治化赋能基层治理现代化,努力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大格局中彰显法院担当,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助力赋能。
来源:新闻处 冯军
编辑:苗 艳
审核:冯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