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征程中,商洛法院以“一法庭一特色”创建为引擎,创新打造“巡回审判+”多元解纷矩阵,撬动多元力量协同共治,在民生守护、营商环境、生态保护等领域多点开花,织密基层治理的法治防护网,让法槌声回响在社区乡村,让司法温度传递到商山洛水千家万户。
巡回审判+商会联动:诉讼群众的解纷桥梁
“王庭长,我和李某某又谈了一次,终于说成了,就按咱说的调解意见办。”
“段会长,太感谢你了,既帮我们法院联系当事人,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多次与李某某沟通协调,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这是南京丹凤商会会长段根强与丹凤县法院铁峪铺法庭庭长王晨的对话。此案是丹凤县法院依托“巡回审判+商会联动”联动解纷工作平台化解矛盾纠纷的生动体现。
该案是一起赡养纠纷,由于案件当事人李某某常年在南京务工,办案法官在送达和组织调解过程中与当事人沟通不畅。在南京丹凤商会段会长的协助下,法官通过组织线上、线下多次联合调解,促使李某某与兄妹就母亲生活费、医疗费分担达成协议,既保障了老人生活,又修复了家庭关系。
在商洛法院“一法庭一特色”创建活动中,铁峪铺法庭立足实际,考虑到辖区众多群众赴南京务工、诉讼不便的情况,主动与南京丹凤商会协作,构建联动解纷机制。打造诉前、诉中、判后全链条服务平台,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开展矛盾纠纷风险排查、化解及普法宣传,推进纠纷源头治理与多元化解,为外出务工人员诉讼提供极大便利。今年以来,铁峪铺法庭通过该模式委托送达12次,联合调解矛盾纠纷5件,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案件标的额6.7万余元。
巡回审判+现场调解:直抵民心的司法温度
“法官把法条讲出了温度,这样的普法比发传单管用。”巡回审判旁听席上,50余名村民全程见证这场“法律与亲情”的碰撞,纷纷给法官竖起大拇指。
4月27日,洛南县法院景村法庭在古城镇姜村村委会以“巡回审判+现场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七旬老人赡养纠纷。
年逾七旬的闫大爷与老伴李婆婆因子女长期未尽赡养义务,将四名子女诉至法院。白正军法官在审理中发现,该案矛盾根源并非经济,而是亲情疏离。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且案件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白正军决定采用巡回审判,将庭审“搬”至老人所在村委会。
庭审中,白正军紧扣修复亲情这一主要矛盾,联合村级调解员组成调解小组,从法理、人情、传统美德多角度先行调解。白正军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民法典中关于子女赡养义务的规定,指出四名子女问题并开展法治教育。在调解小组温情攻势下,原本各执己见的子女渐趋沉默,长子闫某主动提出赡养方案,其他子女均愿意接受,最终各方达成调解协议,老人赡养问题得到解决。
这场“家门口的庭审”让当事人感受司法温度,更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课堂,以真实案例为旁听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守护秦岭的司法担当
“我认识到行为危害自然环境,愿担法律后果,已缴生态赔偿金和违法所得,但家庭困难,望从轻处罚。”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张某某深刻忏悔道。
5月8日,镇安县法院将环境资源巡回法庭“搬”至被告人张某某所在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罪案件,当地村干部及群众旁听。
2023年6月至9月,被告人张某某私设自制钢丝绳猎套,在家附近山林捕获野猪2头、麂子5只、猪獾1头,部分出售获利,部分存于家中。庭审中,张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积极上缴违法所得,与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就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达成调解协议,缴纳15800元生态赔偿金,并在省级媒体登报道歉。镇安县法院综合考量案件情节与张某某悔罪态度,依法当庭宣判,张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此次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公开审理非法狩猎案,是镇安法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司法保护的重要举措。法院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传”形式,将庭审现场“搬”至案发地,以案释法,让群众直观了解非法狩猎后果,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切实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与法治意识。
接下来,商洛两级法院将继续深化“巡回审判+”多元解纷模式,不断拓展其内涵与外延,持续为基层治理赋能。“我们将以更加灵活多样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守护社会和谐,为乡村振兴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商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彩喜说。(通讯员 李從熇 查海英)
责任编辑:任行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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