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中国的刑侦史上,有一些罪犯因其犯下的滔天罪行而被永远钉在耻辱柱上。白宝山,那个曾让北京、新疆等地陷入恐慌的悍匪,其凶残程度令人发指。
然而,在沈阳,曾出现过一个比白宝山还嚣张的人物 —— 吕海鹰,他所犯下的罪行同样震惊全国。
吕海鹰出生于 20 世纪 50 年代沈阳的一个干部家庭。在当时,干部家庭的条件相对优越,本应给他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但命运似乎和他开了个玩笑,在成长过程中,吕海鹰逐渐偏离了正轨。他性格叛逆,对社会规则充满了抵触情绪。
后来,他因打砸抢问题受到审查批判,还曾被劳动教养。这些经历不但没有让他改过自新,反而在他心中埋下了仇恨的种子,使他对现实充满不满,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产生了深深的敌意。
从劳教所出来后,吕海鹰回到工厂工作。但他发现工厂没有算他在改造期间的薪资,这让他大为恼怒。不敢与领导正面冲突的他,只能在背地里偷偷吐槽。
此时,工厂里同样游手好闲的张春江和边援朝,因同情他的遭遇,逐渐与他走近。三人臭味相投,很快便组建了吕海鹰反革命杀人集团,成为了集团中的三名主犯。
吕海鹰对社会的仇恨需要一个宣泄口,他开始谋划一系列的犯罪活动。
首先,他将目光投向了枪支。在他看来,有了枪就有了 “底气”,可以实施更大的犯罪计划。
于是,他利用在机械厂里工作的便利,偷窃了一些制造手枪的原材料,凭借自己的一些技术知识,制造出了一支简易版本的手枪。但制作完成后,吕海鹰觉得这把手枪威力太小,不利于他干 “大事”,便将目标锁定在了警察的配枪上,妄图抢夺警枪来满足自己的犯罪需求。
1979 年 10 月的一个夜晚,吕海鹰、张春江和边援朝三人从机械厂里借了一辆车,开到了沈阳北郊的道义派出所附近。他们借着修理车辆的名义,在派出所门口从白天一直等到天黑。直至深夜,三人偷偷潜入派出所大厅。
吕海鹰拿出早已制作好的自制手枪,对着值班民警杨本军就是一枪,随后又对着在床上休息的民警王得侠头部开了一枪,二人当场毙命。他们在派出所里翻箱倒柜,最终在已故民警杨本军的枕头下找到了一支五四式手枪,这正是吕海鹰当晚梦寐以求的东西。此外,他们还拿走了 62 发五四式手枪子弹和 40 多块钱。
案发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在狭小的值班室里,值班民警杨本军侧身倒在桌子旁,头部中弹,流出的鲜血把衣领都染红了。法医经过鉴定,确定杨本军与王德侠死于前一天晚上 11 点左右。
歹徒是突然进入,先将毫无防备的杨本军开枪打死,又杀了刚刚惊醒的王德侠。在他们中弹的伤口边缘,有明显的烟晕,经过刑侦人员检验,证实凶器是一支小口径自制手枪,很可能是由发令枪改装的,歹徒开枪处距离他们约一尺远。
通过对现场的仔细勘察,警方发现,凶手是从一间作为仓库的房子外撬窗而入,从撬窗痕迹上看,凶手手法干脆利落,像是个盗窃惯犯。不仅如此,凶手有着很强的反侦察意识,他们在作案后对现场进行了破坏,没有留下明显的指纹和脚印。
警方判断,歹徒在打死民警后搜身没有发现枪支,以为民警没有配枪,而当时情况比较慌乱,他们没有时间仔细搜查,无奈之下只能拿走子弹。
这起袭警夺枪案性质极其恶劣,引起了各级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公安部、省公安厅相继派员到沈阳参加侦破工作,沈阳市公安局抽调百余名侦查员组成专案组,成立了破案指挥部,进行周密部署,展开了细致的排查工作。
然而,当时的侦破条件有限,没有摄像头等先进设备,吕海鹰三人留在派出所的犯罪痕迹也很少,周围也没有目击证人,警方的搜捕工作一连多天都没有取得什么进展。
但吕海鹰并没有因为警方的追查而收敛,反而变得更加疯狂。在袭警夺枪后的第五个月,吕海鹰邀请边援朝、张春江以及另外两个朋友薛廷忠和徐忠强到家中喝酒吃饭。
席间,吕海鹰摸着手枪玩耍,薛廷忠笑话他这么大的人了还玩小孩子玩的假手枪。吕海鹰没有丝毫犹豫,举起枪对着薛廷忠的脑门就是一枪,冷笑着说:“这个不是玩具枪,能一枪打死你,信不信。”
徐忠强见吕海鹰杀人后,急忙叫喊着想要逃出房间,但还没等他离开几步,同样惨死在吕海鹰的枪下。
一连死了两个人,边援朝吓得冷汗淋漓。他心里明白,吕海鹰射杀这两人就是想给他一个警告,他们三人是绑在一根绳子上的蚂蚱,若是他不紧跟他们的步伐,执意到警局投案自首,那他势必会落得和眼前两人一样的下场。
之后,吕海鹰要挟边援朝砍下两位死者的手掌,否则就立刻将他杀死。边援朝为了保命,咬牙将死者的手掌砍掉,而后三人一起将尸体抛到了河边。
三个月后,警方接到群众报案,发现了这两具尸体。经过多方走访、反复检验,最终弄清楚两名死者分别是薛廷忠和徐忠强,都是沈阳本地人。
法医检验发现,两名死者都是头部中枪,从徐忠强颅骨中取出的弹头,经过技术处理后,与杀死道义派出所民警杨本军的子弹是出自同一支枪。因此,警方认定这两起血案是同一个犯罪团伙所为,加大了排查力度。
然而,吕海鹰并没有停止他的罪恶脚步。1981 年 1 月 7 日 22 时许,沈阳市和平区一所中学墙外,民警刘善龙正在执行任务。黑暗中,吕海鹰和张春江二人突然出现,直接抢走了刘善龙腰间的五四手枪。刘善龙奋力反抗,但最终还是倒在了血泊之中。
恰好青年工人明金月骑自行车从那路过,他刚帮朋友干完木匠活,回家途中撞上了歹徒行凶。歹徒急忙开枪试图杀人灭口,明金月反应迅速,倒地装死。歹徒以为他死了,便撒腿就跑。
明金月爬起来,追上跑在最后边的吕海鹰,抡起做木匠用的铁夹子,猛地朝吕海鹰头上砸去。由于用力太猛,砸在吕海鹰头上的铁夹子都震飞了。
这时吕海鹰踉踉跄跄地站起来,一手捂着流血的脑袋,一手持枪,连连向明金月射击,张春江也转过身来朝明金月开枪。明金月在黑暗中左躲右闪,幸运地没有被击中。
民警在现场发现了 3 枚五四式手枪弹壳,还提取了歹徒骑的那台自行车的轮胎印迹。明金月向刑警讲述了两名嫌疑犯的体貌特征,并说:“一个歹徒的脑袋让我用铁夹子打伤了。”
经过弹道专家的分析比对,发现从刘善龙头部取出的两颗小口径子弹,与道义派出所民警遇袭案、新城子埋尸案的子弹一致,证明这三起案件为同一个犯罪团伙所为。
案件发生后,警方迅速介入调查,认定此案和道义派出所案件可以串并在一起。破案指挥部加大排查力度,在全市范围内追缉。那个受伤的歹徒吕海鹰无处可逃,边援朝心里也开始胆怯,有了金盆洗手的意思。
边援朝经过一番思想斗争,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他向警方交待,道义派出所案件以及其他持枪抢劫杀人案都是他和同伙吕海鹰、张春江干的,吕海鹰是头儿。
1 月 9 日深夜,吕海鹰在皇姑区一家医院买药时,被警方抓获。吕海鹰异常顽固,审讯异常艰难,僵持到后半夜,他才交待,张春江正在他家睡觉。
鉴于张春江手中携带 “五四式” 手枪、手榴弹等凶器,危害性极大,随时可能拒捕。破案指挥部决定组织战斗小组,省公安厅和沈阳市公安局联合行动,进行围歼。
1 月 10 日凌晨,战斗打响。张春江负隅顽抗,在楼上开枪射击,投掷手榴弹,省公安厅刑侦干部贾树岐被炸伤。沈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刑警杨振东主动承担了向歹徒藏身的住室投掷化学麻醉弹和直接抓捕的危险任务。
张春江疯狂反抗,从室内向外射击,冲在前面的杨振东,不幸腰部中弹倒在地上。张春江乘机逃脱,逃窜到沈阳市黄河大街与岐山路交叉口的一座六层建筑里,闯进市民王瑞贤家,挟持王家人做人质,与警方对峙。
王瑞贤的妻子杨斌琴机智地骗得张春江应允去趟卫生间,杨斌琴跑下楼向警方报告发生在自己家的情况。就在指挥部紧张地研究缉捕对策时,王瑞贤和女儿王旭、儿子王宇已经勇敢地和歹徒展开了搏斗。王瑞贤将歹徒按住,王宇压住歹徒持枪的手,王旭用菜刀将其砍死。
而杨振东因伤势过重,被送到最近的沈阳第四人民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 1981 年 1 月 10 日 10 时停止了呼吸,时年 39 岁。杨振东的牺牲令人痛心,他为了抓捕罪犯,英勇无畏地冲在最前面,用自己的生命捍卫了人民的安全和法律的尊严。
至此,以吕海鹰为首的沈阳持枪袭警夺枪案终于告破。吕海鹰被判死刑,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边援朝因自首并为警方做内应,有立功表现,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吕海鹰的犯罪行为极其恶劣,他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肆意杀害无辜,给受害者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痛苦,也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恐慌。他的嚣张程度远超常人想象,在警方大力追捕的情况下,依然继续作案,毫无顾忌。
与白宝山相比,吕海鹰同样凶残,但他作案更加频繁,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更为严重。他的案件也给当时的社会敲响了警钟,让人们更加重视社会治安问题。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明金月、王瑞贤一家等普通市民展现出了非凡的勇气,他们面对歹徒毫不畏惧,勇敢地与之搏斗,为案件的侦破做出了重要贡献。
同时,警方在艰难的条件下,通过不懈努力,最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