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诉讼过程中,如何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呢?
一起来看看新袁法庭快速化解劳务纠纷的做法。
案情回顾
2018年6月至10月,被告王某雇佣原告李某为其做工,工期结束后,王某拖欠部分劳务费未付。多年来,李某多次联系王某催结剩余劳务费,王某均以“手头没钱“”缓一缓”等理由推脱。李某索要无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审理经过
新袁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高艳欲联系被告王某,但通过电话、短信、邮寄材料等方式均无法找到王某。为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督促王某参与到诉讼过程中,高艳向李某释明诉讼保全的相关规定。在李某向法庭递交财产保全申请材料后,高艳第一时间进行审查并作出财产保全裁定,依法对王某在某银行51628元存款作出了冻结裁定。
发现存款被冻结,“消失”的王某主动现身,通过电话联系承办法官请求与李某和解。
王某
“您好,请问是高法官吗?我是王某,我能不能现在到法庭去还钱,你们转交李某之后,请把我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都解封了吧......”。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多番沟通下,双方当事人逐步达成调解合意,王某现场向李某转账40000元,李某当庭申请撤回起诉,该纠纷得以有效化解。
该案件的高效办理,体现出“以保促调、促执”的实践效果,不仅有利于督促当事人参与诉讼解决争议,也有利于胜诉当事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避免案件再进入执行程序,这也是新袁法庭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具体实践。
法官说法
诉讼保全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当事人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选择在诉讼前或者立案后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义务人转移财产,影响胜诉权益的实现。
编辑 | 徐子涵
校对 | 薛 宇
审核 | 胡彦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