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商618大促开启预售热,各大电商向众多用户发送了营销短信,这些短信的文末通常会有“拒收请回复R”或“回复TD退订”等标识,为了防止被打扰,很多网友都会回复这些标识进行退订。
但多数用户不知,退订费用往往需要自己买单,费用从用户话费中扣除。好在这个世上始终有“较真”的人。
近日,江苏南通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案例引人深思,王某因回复“xx教育”的一条广告退订,而被扣费0.1元,将其告至法庭,要求赔偿各类费用合计2500元。根据王某调查,该短信号系某网络科技公司使用。
该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未取得王某同意和请求下发送商业短信,构成对其个人信息权益的侵害。于是法院判决:该网络科技公司需赔偿王某短信退订费0.1元以及合理支出800元。
这种判决并非没有依据,对于这种未明确规定的费用,《民法典》第511条规定:“履行费用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业内律师也表示,像这种“不请自来”的营销短信,其发送行为很可能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因违法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理应赔偿,用户产生的损失也应由侵权方承担。同时,《民法典》第1033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以下行为: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在法律人士看来,商家发送营销短信,用户退订是行使拒绝接收的权利,非义务,因此产生的费用应由商家承担。且商家和运营商是营销短信的受益者,用户未从中获利,不应承担退订费用。
然而有些平台另辟蹊径想要逃脱法律责任。
据工人日报,一消费者曾下载并注册了某生鲜平台的APP。而后该平台每日先后3次给其发送商业广告短信,无奈下,该消费者只得回复“N”进行退订,这便产生了0.1元的短信费用。
于是,这名消费者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令该平台赔偿短信资费损失0.1元。
不过,有媒体发现,在案件结束后,该平台竟在用户协议中新增内容“如用户选择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办理退阅,请自行承担相应电信资费。”
对此,法律人士表示,这是明显的霸王条款。新增内容不仅加重用户负担,还规避了平台责任,以“捆绑”的形式写入协议,有违公平。
根据《民法典》第496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条款不会过分偏袒自己而损害对方利益。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上述提示或者说明义务,导致对方当事人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那么对方当事人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退订短信费用由谁承担一事,早在2023年9月便有网友向工信部提出建议。该网友建议,各级有关部门应当对退订订阅短信发送“TD”所产生的资费由谁负担加以明确,为保护用户一方权益,减少短信骚扰,退订短信的0.1元资费应当由原始信息推送者负担。
彼时工信部回复网友称将认真研究并纳入后续治理工作。但直至目前,退订费用由谁承担却并未有明确的规定。
退订短信费用由谁承担的问题涉及法律、行业规范和技术治理。尽管当前司法实践倾向于保护用户权益,但系统性政策仍需完善。一毛钱的损失事小,但关乎消费者权益可就不是小事了。相关部门理当尽快改进现行的营销短信退订规则,要求退订短信的资费由原始信息推送者负担,至少不应由消费者负担。改变这一规则并不需要太大的技术成本,只要监管部门积极作为,运营商全力配合,消费者零成本退订营销短信并非难事。
为此,广大用户在面对营销短信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被无端扣费,一旦遇到权利受损,可借助法律来保护自己。首先保存证据,将短信原文、发送号码、时间戳等截图保存;其次通过工信部码号平台(https://ythzxfw.miit.gov.cn)查询发送方主体;最后谨慎操作,若发现是非官方认证号码,不要轻易退订,很可能是“陷阱”,可优先联系运营商或拨打12321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