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东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专项检查暨普法宣传活动,共同对辖区内的烧烤店进行抽查。

  抽查中,检察官与执法人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现场向经营者介绍未成年人饮酒对其自身及社会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向未成年人售酒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向经营者发放“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小提示”宣传页,要求经营者在显著位置张贴,督促其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向未成年人售酒行为。

  下一步,景东县人民检察院将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持续跟进相关职能部门的履职尽责监督情况,并将未成年人禁酒问题列为普法教育工作重点,加强与教育、宣传部门的密切协作,共同提升未成年人的禁酒意识。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不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该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 谢玉鑫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