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检察+调解+司法确认” 澜沧检方探索解纷新路径
(记者 谢玉鑫 通讯员 罗娅红)日前,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侵害人身权案件中,主动担当作为,探索“检察主导+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多元解纷模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实现从“结案了事”到“事了人和”高质量转变,为化解刑事案件矛盾纠纷提供了新路径。
本案系犯罪嫌疑人违背公序良俗违反法定义务引发的侵害人身权案件,承办检察官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被害人对矛盾化解存在现实需求,但双方因赔偿金额问题长期对立,若简单结案,可能激化矛盾。
对此,承办检察官主动延伸职能,将矛盾化解端口前移,决定启动刑事和解程序,并引入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搭建矛盾纠纷化解平台,确保调解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开展。
承办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法律后果向双方释法说理,明确刑事和解的法律意义,人民调解员以第三方身份引导双方理性沟通。针对被害人提出的赔偿诉求,结合嫌疑人经济状况,拟定分期履行赔偿方案,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同时,引导当事人就和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
针对刑事和解协议缺乏强制执行力、易反悔的痛点,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创新衔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形成“检察主导调解+专业力量介入+司法确认兜底”的解纷新模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优势力量,发挥整体功能,开出对症良方,形成多层次、多角度、多领域齐抓共管,合力化解纠纷工作格局。
下一步,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探索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联合法院、司法局完善矛盾化解衔接机制,推动刑事和解制度在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中发挥更大作用。
(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