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淮安制定专项奖励办法破解执行难题

本报讯 记者许瑶蕾 通讯员赵德刚 韩宝燕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协助和配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破解执行难题,近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淮安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等单位联合制定《关于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见义勇为专项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明确奖励范围、设立奖励标准以及规范审批流程三方面进行规定,以构建“法院主导、基金会助力、群众参与”的立体化执行天网。

《办法》明确,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对中院、经开区法院、清江浦区法院民事执行案件主动协助、贡献突出的人民群众,如具有以下行为可予以奖励:提供躲避执行、住址不明、流动频繁等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行踪线索,经人民法院核查属实的;提供已被人民法院查封但未能实际控制的车辆下落信息,经人民法院核查属实的;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经人民法院核查属实的;发现被执行人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等企图规避执行的行为,及时举报或制止的;对人民法院执行中遭遇的暴力抗法等行为,及时劝阻或制止的;向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罪犯罪等犯罪线索或相关证据,经核查属实的;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情形。

为确保激励实效,《办法》充分考虑协助执行实际效果、协助事项难易程度、案件标的大小及履行金额等主要因素,合理设定奖励标准。采用“一事一案一奖”方式,给予500元至5000元奖励,确保奖励的激励效果最大化。对于多人举报同一被执行人行踪及财产线索的,奖励首位举报人,进一步提高奖励资源使用效率。(许瑶蕾 韩宝燕)

责任编辑:小云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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