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吉市司法局新兴司法所联合新兴派出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
日前,金某将自己的办公室租给徐某,双方未正式签订租房合同。此后,徐某雇佣装修公司负责人白某对该办公室进行装修,但他在未征得金某和徐某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派工人到物业取出钥匙进行施工。金某得知此事后,要求徐某赔偿其经济损失,双方因赔偿金额产生分歧,始终未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徐某来到新兴派出所报案。
接到报案后,新兴派出所立即协同新兴司法所联合开展调解工作。调解中,工作人员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明理释法。工作人员向白某阐明,未经受雇方和承租方允许,且双方未正式签订合同就入场施工存在过错,同时,私自到小区物业领取钥匙装修也是属于侵权行为。随后,工作人员建议金某适当调整索赔金额。
经工作人员耐心调解,最终三方达成和解协议:白某与徐某赔偿金某3500元,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至此,该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下一步,延吉市司法局将继续发挥职能优势,深入践行为民服务宗旨,深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 源:延吉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