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的“违反《公职选举法》案”,在5月1号,以有罪判决,被发回首尔高院重审,而这对于李在明来说,其实就是剥夺资格的延迟审判。

因为一旦案件重新发回首尔高院,只是在大法院违选案有罪判决的结果下,进行量刑的重新裁定,也就是说,有罪结果不会改变,李在明被剥夺大选资格结局,已成定局。

李在明的违选案,其实还要追溯到2021年,他在当时表示,在担任京畿道知事的时候,因为柏岘洞的地皮用途变更问题,而受到了韩国国土部的政治逼迫。

因为这一言论,发布在韩国2022年大选期间,因此涉嫌虚假选举造势。



由此被韩国检方起诉,该案在2024年,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一审中,宣判李在明有罪,判处了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二年执行,而二审在今年3月26号,首尔高院第六刑事庭举行,李在明被判无罪。

可在今天的三审中,大法院推翻了首尔高院的二审结果,宣判李在明违选案成立。

但发回首尔高院重审,大法院的驳回二审的理由,在判决书中是这么写的。

“二审的判决误解了《公职人员选举法》的法理,影响了判决,存在错误。”

首尔高院第六刑事庭在“违选案”的判决有问题,其实很正常。

因为第六刑事庭的当时三位轮值法官,分别是轮值主审法官——崔恩静,性别女。

责案法官李艺瑟,性别女。



李在明是韩国女权运动的代表人物,而韩国法律女性,绝大多数都具备进步底色,而最剩下的那位男法官郑在五,则是已经解散的进步组织“我们的法律研究会”的成员。

这种法官构成下,李在明的违选案在二审被判有罪,才是咄咄怪事。

而这一次,违选案发回首尔高院再审,就不太会再出现二审的情况了。

毕竟类似的法官构成的审议庭,很难在短时间内凑出来。

李在明在大法院三审有罪的情况下,在我看来,他最好的抉择。就是提前宣布退选,保全共民党如今的民调大热局面,将自己的高支持率拱手相让。

通过这样的政治遗产转移,换取他在接下来的大长洞案审判中,获得共民党支持的机会。



要知道,大长洞的涉案金额,高达一万亿韩元,李在明在如今败局几乎一定的情况下,不做好妥善处置,以他自2017年开始,就跟文在寅交恶的情况来看,他很难有妥善下场。

事实上。在今天的大法院的判决投票之中,文在寅一派就图穷匕见了。

在判决投票中,有10名大法官投下了有罪判决,只有2名大法官投下无罪判决票,而剩下的大法官中,进步派大法官卢泰岳因为是韩国选举委员会主席,所以按例回避。

可问题在于,现在的韩国大法院有14名大法官,其中曹喜大领衔的保守派大法官只有9人,进步派大法官有5人,这五名进步派大法官里,有4人是文在寅任命,也就是说,至少有1名进步派大法官投下了赞成票,1人未投票,这个立场,本身代表了,进步派大法官的分裂,以及共民党内的文在寅一派的真实立场。



所以,在大法院三审有罪,驳回首尔高院重新议罪,其实就是韩国朝野建制派,给李在明一个“妥善下场”的机会,自己宣布退选,让文派接手大好局面,法院系统也不用承受,李在明大热民意下的反噬,国民力量党则可以避免“事情做绝”的政治恶名。

而李在明如果真的在重审定罪之前,引咎退选,朝野两党都会承情,必得一个好下场。

而就在李在明的“违反公职选举法”三审的同时,尹锡悦也被国民力量党再度拿捏,首尔高检宣布对尹锡悦追加“涉嫌滥用戒严权”的指控,而这个政治行动的目的,其实就是通过严惩尹锡悦,跟他进一步切割,从而拉拢中间选民。



同时也说明,在韩国政局的幕后,朝野两党建制派,可能已经达成了默契,准备彻底清理过去三年里,尹李二人恶斗的政治余波,让韩国政坛重归正途。

若是成真,权性东、文在寅功莫大焉,堪称“再造韩国民主”。

总得来说,恭喜韩国老百姓,三年乱局有望终矣,至于接下来是文派的金庆洙胜选,还是刚刚辞职,准备参选的韩德洙笑到最后,关注嘉翼,提前洞彻韩国政治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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