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熠烨
记者从4月30日召开的《湖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公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湖州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条例》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立法科学保障湖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近年来,湖州市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但对照群众期盼、对比先进地区仍有差距。“只有通过系统科学的制度安排,才能有效解决农贸市场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守护老百姓的‘菜篮子’。”湖州市人大法制委相关人员表示。
据悉,《条例》共七章32条,对立法目的、基本原则、各方主体职责等作出规定,适用于全市所有农贸市场。行业监管责任不明晰、经营主体责任不落实,一直是农贸市场管理的难点焦点问题。为此,《条例》不仅细化了相关部门和机构的监管职责,还明确了市场开办者在经营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义务,明确销售者要经营规范。
而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食品安全等问题,《条例》更是创设条款,明确要深化农贸市场、生鲜门店“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社区团购经营秩序专项治理,实施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不留农产品零售的安全监管“盲区”。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李忠奎表示,将持续推进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和风险隐患闭环管理,确保年度开展快检比对验证不少于500批次,并在2025年底实现重点主体、重点品种上“浙食链”率超95%的目标。
此外,《条例》还充分考虑到群众的实际需求,从小处入手优化各项服务。比如要求农贸市场提升停车场、厕所、无障碍环境等基础设施;提出可设立临时性经营场所、限定时段交易点制度(即早市、晚市等马路市场);鼓励和引导市场开办者在市场内设置食用农产品自产自销专用区域,免收摊位使用费等,从而最大限度满足老百姓的生活需要和传统情感习惯。
而作为市场主办者,对上述规定也表示赞同。湖州供销中心农贸市场负责人张宇磊告诉记者:“接下来,将在原有自产自销区域基础上进行再扩充,计划把非机动车停车场地拓展为早晚市聚集点,免费为农户提供销售场所。”而滨湖中心农贸市场负责人吴金龙则表示,将配合相关部门推动流动摊贩入市销售、规范准入要求,“这样一来既能解决场外交通拥堵的问题,又能让老百姓安心卖菜、放心买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