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宇琛
河南南阳淅川县的法院,最近有点忙。
一场关于十几年前土地纠纷引发的冲突,被重新打捞起来,定性为18人聚众斗殴,成了某个涉黑组织的核心罪证。
十几年前,这事儿其实已经处理过,双方也认了。十几年后,靠着新做的笔录,陈年旧案:
办出了新高度。
庭审开了15天。
叶小姗律师的当事人,原本在卷宗里排第20号,因为一个分案审理的操作,突然站上了一号被告席。
主案的纠集者们还没开庭,这个被纠集者先审了。
逻辑上怎么查清事实,这是个问题。但程序上,就这么走了。
辩护律师叶小珊说,这一个月像打仗,从苍南到淅川,来回折腾。白天开庭,晚上备战,通宵是家常便饭。尾椎骨都坐肿了,她自己都没感觉。
一场十几年前几个人动手的事,要审14天,据说是因为被害人的陈述:
比较复杂。
被害人指控了所有被告,但具体谁打了谁,怎么受的伤,说不太清楚。笔录里,伤情描述得:
很精彩。
一位时任政府工作人员的中立证人,悄悄给律师打电话,说事实跟被害人讲的,差得有点远。
检察院还是把案子诉到了法院。法院开了几次庭前会,今年初,案子一分为二。
庭审中,一些细节开始浮出水面。
有被害人笔录里没提肋骨疼,最后鉴定是肋骨骨折。
有被害人医院诊断是左额头受伤,法医检查变成了右额头受伤:
伤口会左右横跳。
有被害人检查了两天,才诊断出腰椎骨折。骨折的发现,也需要一点时间:
沉淀。
有被害人医生没查出鼻子受伤流血,自己也没说,鉴定报告却显示鼻腔内有血迹。
鉴定意见的依据,主要是医院的一纸诊断证明。
至于X光片、CT报告这些,有时有:
有时好像就没附上。
一位骨折被害人的鉴定,依据的检查报告写的是“骨髓水肿”。到了鉴定人笔下,成了“脊髓水肿”:
一字之差,天差地别。
要不是律师找了专业法医,这水肿的位置,就这么漂移了。
更热闹的是,有鉴定人的签名笔迹看起来不太一样。
当庭问鉴定人,这字是不是您签的?鉴定人明确表示:
拒绝回答。
法庭上,大家应该都惊呆了:
鉴定人有权保持沉默,不作为呈堂陈供?
这个聚众斗殴案审了14天,大家就这么对着卷宗里的白纸黑字,一点点抠细节,做对比。
然后,又接着开了另一个寻衅滋事案的庭。
这个庭,只用了半天。
效率的提升,得感谢客观证据。被害人提交了一段视频,想证明被告人找她麻烦。
视频里,那位据称被打成“右腓骨粉碎性骨折”、“轻伤二级”的被害人,出现了。
就在她自称被打伤之后不久,视频里的她:
右脚稳稳站立, 走坡路,上楼梯。
活动自如,一点不费劲。
几分钟的视频放完,那些笔录瞬间失去了精彩。
公诉人补充说,每个人对疼痛的感受不一样:
骨折不代表不能走路。
这话很有哲理。
客观事实摆在眼前时,语言有时确实显得苍白。
靠嘴说,审了14天。有视频,半天搞定。
时间成本的差异,显而易见。
没有视频的时候,真相就藏在一堆相互矛盾的陈述里,需要律师们像考古学家一样,在故纸堆里发掘、比对、质疑。
叶律师在她的文章最后说,她相信社会对公平正义有着基本认知和原始渴求,要追求:
最大公约数。
在淅川,我们见证了时间的魔法与司法的艺术。 十几年前的旧事,如同一块顽石,被时间的流水冲刷模糊,却又被权力之手捞起,细细雕琢成涉黑的核心罪证:
程序可以倒流,真相可以修改,伤情可以在纸上左右逢源,鉴定人可以沉默是金。
十四天的庭审,更像是一场漫长的文字训诂学探讨,在故纸堆里寻找蛛丝马迹,哪怕这些马迹彼此冲撞,自相矛盾。直到那段冰冷的视频出现,像一面不加修饰的镜子,照出了检察官疼痛阈值理论也无法掩盖的矫健步伐。
冀廷梅等被告人,她们不是数字,不是案卷编号,是活生生的人,她们的自由与人生,就在这十四天与半天的巨大落差里,在那些精彩笔录和解释中:
被反复撕扯。
效率与真相,孰轻孰重?时间的天平,又倾向何方?叶律师的最大公约数,是一个美好的期盼,像暗夜里微弱的星光。最终的结果,将刻下怎样的印记?是法治的尊严,还是权力的游戏?这追问或许比任何判决都更长久地盘旋在淅川的上空。
写于2025年4月30日
今日新闻:南阳法院决定遵守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