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吴梦真)王某因网购冰柜时未享受商品页面标注的“政府补贴价”,起诉商家要求三倍赔偿。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该案,认定商家在消费者下单前已修改补贴政策,不构成价格欺诈,判决驳回王某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中,2024年10月8日16点,原告王某在某购物App发现一款冰柜标注“政府补贴价959元”,活动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5日。当天18点,王某下单付款后发现并未享受到国家补贴价格,支付货款1174.18元。原告王某认为,商品页面宣传可享“国补8折”,但下单后未获补贴,商家构成欺诈,要求商家三倍赔偿共计3522.54元。
被告涉案店铺经营者表示,交易快照显示原告18点下单时,商家对活动进行了修改,涉案商品页面显示原告所在地区不享受相应活动,被告未虚假宣传,不存在欺诈行为。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原告在被告经营的店铺购买商品,双方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本案中,虽然原告下单前涉案商品宣传其所在地区享受国家补贴,但根据双方提交的订单截图和交易快照,原告在下单时,涉案商品宣传图显示享受国家补贴的地区已经变更,原告所在地区不享受国补。
作为消费者,原告有义务在订立合同时核实商品信息,包括商品参数、价格、补贴政策等内容。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原告下单时,涉案商品享受国家补贴,对被告构成欺诈的证明也无法达到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不足以认定被告构成欺诈。综上,对于原告要求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编辑 甘浩
校对 付春愔
法院提醒,当下,电商平台上促销活动繁多,各地不断持续加大政府补贴力度,不同地区、不同时间段的优惠活动和补贴政策丰富多样。消费者在参加购物补贴类活动时,应注意核对实时活动信息,避免因急于下单错失优惠或引发纠纷;注意活动起止日期,超过补贴活动期限要注意活动规则是否有所变动;核对购买详情页标注的适用城市,如果选择跨地区购买需谨慎注意是否适用于收货地城市;按照正确参与步骤参加购物补贴类活动,根据指引步骤绑定或领取。一旦在参加购物补贴类活动时遇到纠纷,可注意及时保留商品和活动具体内容的截图或录屏,优先选择与平台客服进行联系,通过沟通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