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9月16日上午,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长庄如顺因涉嫌受贿、滥用职权而被押上审判台。
此时,他想起与赖昌星的最后一次通话:“我已经被怀疑了,你走吧,走得越远越好!”
那时他想,只要赖昌星走了,自己的问题就不会暴露。
但是,现在看来,那只能是幻想!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从事公安工作近二十年的庄如顺现在才彻底弄懂了他耳熟能详的这八个字。
1999年8月10日晚,“4·20”专案组根据可靠情报获悉,厦门特大走私案主犯赖昌星非法入境,潜回厦门,专案组领导果断下令对其实施抓捕。
几十名武警官兵和公安民警于11日凌晨在厦门组织了大规模的抓捕行动,但赖昌星再次逃脱。
此后,公安机关又在福建省沿海一带组织抓捕,但仍未见赖昌星的踪影。
专案工作继6月20日进驻受挫后再次经受大的挫折。
抓捕行动失败的消息传到北京,8月11日一大早,专案组领导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对抓捕行动进行了回顾,确信出现了泄密问题。
办案人员立即对泄密问题展开调查,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赖昌星通话资料发现,自中央决定对赖昌星走私问题进行调查以来,有人多次与赖昌星联系,为其通风报信。
就在11日凌晨抓捕行动开始后,还有人与赖昌星进行了长时间的通话,为赖昌星分析当时的形势,告诉他公安系统抓捕的一些基本的方法,并与赖昌星约定,出逃成功后再通话联系。
经过认真分析发现,此人熟悉公安工作,是公安系统的人,而且姓庄。
经向各方面了解,确定此人就是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福州市公安局局长庄如顺。
8月12日一大早,专案组立即将此情况汇报中央,中央决定,立即对庄如顺进行审查。
下午4点,海关总署副署长牟新生和监察部副部长干以胜带领办案人员飞抵福州。
在向福建省委、省纪委、省公安厅的主要领导通报了情况后,办案人员当晚便对庄如顺进行审查。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庄如顺只好承认了自己多次与赖昌星通话,为其通风报信,出谋划策的情况。
但当办案人员继续对其进行讯问,想搞清楚赖昌星的去向时,庄如顺却缄口不语。
问急了,他便要起无赖:“你们要让我找赖昌星,那么把赖昌星的电话给我,我给他打个电话。”
审问一直持续到凌晨5点多钟,没有取得更大进展。
此后,办案人员对庄如顺为赖昌星通风报信的情况进一步展开调查,其情节令人难以想象。
1999年6月前,赖昌星在闻知中央要对其进行调查的消息后,便与庄如顺联系,串通庄如顺探听专案组的有关信息。
庄如顺利用他公安厅副厅长的身份获取有关信息后,都及时通报赖昌星。
6月份专案组策略性撤退后,庄如顺在得知专案组怀疑发生泄密事件,并进行了秘密调查后,日感与赖昌星明目张胆地通话潜在的巨大危险,便对赖昌星说:“你打到我这个公家给配的手机上不安全。”
赖昌星自然心领神会,提出让他在福州的联系人与庄如顺联系,但因庄如顺与这个联系人不认识,他仍不放心,没有同意。
赖昌星就提出为庄如顺提供一个手机SIM卡专用。心存侥幸的庄如顺以为这样就安全了,便欣然应允。不久,赖昌星就派人把这个电话卡送到了庄如顺的手中。
为安全起见,平时庄如顺根本不把这个卡放在手机中,只是要与赖昌星联系时才将其装在手机上,其用心可谓良苦。
从此,庄如顺便继续四处打探消息,并及时告诉赖昌星,还为赖昌星分析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两人先后通话达二十多次。
在通话中,庄如顺告诉赖昌星,这个案子是由中央直接部署,并把专案组6月20日如何到达福建准备查处的情况也悉数告诉了赖昌星。
8月11日8时,赖昌星逃出厦门后,又拨通了庄如顺的电话。
此时,庄如顺已得知厦门市公安局对其抓捕未果的情况。
看着响个不停的电话,庄如顺犹豫了,直到电话停止了呼叫也没敢碰一下。
他害怕了,想到了放弃。
8时21分,赖昌星的电话又打过来了。
终于,侥幸战胜了理智,庄如顺拿起了电话,把抓捕的有关情况告诉了赖昌星,并为赖昌星分析了当时的形势。
同日11时半,他再次与赖昌星通话,开始指使赖昌星出逃。
他告诉赖昌星:“不可给任何人打有线电话,不可打熟悉的电话,如果有人与你联系,叫你去什么地方,不管他怎么说,都不要理他,把手机关掉。”
此外,他还为赖昌星分析了公安机关可能采取的抓捕措施。
8月12日凌晨1时,庄如顺又一次与赖昌星通话,极力劝说赖昌星尽快出逃,而且一定要有把握,不要被抓到。
还告诉赖昌星,走海线要注意,福建有布控,广东还不知道,一旦到达安全地方,要打个电话相告。
同日12时,赖昌星逃到香港后立即给庄如顺通报。
庄如顺听后长长叹了一口气,他告诉赖昌星:自己已被注意,以后不能再用这个电话联系,要联系,就用公用电话。
就是在这次通话中,在得知自己已被注意的情况下,庄如顺颇有“壮烈”感地告诉赖昌星:“我已被注意了,你赶快走吧!香港也不安全,你走得越远越好!”
这次通话一完,庄如顺就把赖昌星送的这个电话卡掰碎扔进了垃圾箱中,以掩盖自己的罪行。
赖昌星的出逃和庄如顺的沉默,并没有阻挡办案人员前进的脚步。
在中央的直接领导下,办案人员连续作战,势如破竹,冲破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设置的种种障碍,使全案最终水落石出。
庄如顺与赖昌星长期勾结,为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提供帮助,并收受赖昌星巨额贿赂、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也最终暴露出来。
赖昌星与庄如顺认识的过程要追溯到1989年。
那时,年轻的庄如顺从省公安厅下派到石狮市公安局任政委兼副局长。
而赖昌星正在石狮与人合伙开办了一家服装厂,并以此为掩护进行走私犯罪活动。
素来擅长投机钻营的赖昌星经人介绍在饭桌上认识了庄如顺。
从此,赖昌星极尽巴结之能事,与同自己年龄相仿的庄如顺成为好朋友。
此后,庄如顺不断升迁,先后出任福建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福建省公安厅对外联络办公室主任、漳州市公安局局长、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兼福州市公安局局长等要职,赖昌星的“事业”也如日中天。
为了寻求保护,他对庄如顺更是百般巴结,满足其各种要求。
1995年底,赖昌星到福州约见庄如顺。
身为公安厅对外联络办公室主任的庄如顺打了一辆出租车赶往赖昌星的住处。
赖昌星一见,很是奇怪:“你怎么不坐公车?”
庄如顺轻描淡写:“私事我一般不用公车。”
赖昌星一听,说道:“这样吧,我送你一台车用,免得这样辛苦。”
庄如顺同意了。
1996年初,赖昌星就把一部价值人民币425500元的全新丰田佳美小汽车送到了庄如顺的手中。
按照以往惯例,赖昌星送给别人的车都是手续齐全,各种费用均由远华集团支付。
可这一次,赖昌星送给庄如顺的是一部什么手续也没办的“裸”车,为什么?这是庄如顺的高明之处,也是他的败笔。
庄如顺知道赖昌星走私的情况,害怕自己直接开着挂在远华集团名下的车万一有事说不清楚,因此他把要来的这部车挂靠在厦门的一位同学的公司名下,办理了各种手续,成为庄如顺的私车。
不成想,这反倒成为庄如顺直接受贿的铁证。
1998年全国打击走私工作会议之后,素知赖昌星走私恶行的庄如顺日感此车“很烫手”,就打电话给赖昌星,想把这部车退回远华集团。
本来就为自己门前冷落而深感头痛的赖昌星一听,对庄如顺说:“你现在将车退给我,让别人知道了,会对我没有信心,我的生意也就不好做了。”
庄如顺一听也就不再坚持。
1999年上半年,社会上关于中央要调查赖昌星走私的传闻日多,庄如顺更觉得手中这部车是一个烫手的山芋,开始坐卧不宁。
他再一次打电话给赖昌星,以搬家没地方停车为名,要求他把车开回去。
赖昌星知道,庄如顺是害怕他老赖被调查影响自己,便向庄如顺吹嘘一番自己没什么事,他被调查的事很快就会过去,车没必要拿回远华。
但庄如顺仍不放心,便让自己的心腹将车开回厦门,放在他一位同学的公司,并打电话告诉赖昌星,让赖昌星派人开回远华集团放着,可赖昌星并没把其当回事。
办案人员最终将这部车查获。
在接受赖昌星送的小汽车之前,1995年底,他还收受了赖昌星送的一台电脑。
赖昌星如此花费,庄如顺自然也愿效劳。
赖昌星的大小活动,如远华大酒店举行莫基仪式等,他都应邀出席;有事没事到厦门,他都会到红楼逍遥一把;赖昌星为了拉拢腐蚀干部,常以为这些干部的亲属办理赴境外定居为诱饵,庄如顺便利用其漳州市公安局局长的职务之便,放弃职责,与赖昌星沆瀣一气,非法办理。
庄如顺长期与赖昌星断混在一起,以至于福建省公安系统的人都知道,庄如顺是赖昌星的铁哥们,对赖昌星也就另眼相看。
庄如顺在看守所中写的检查交代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度步囚室,铁窗外夜空西沉,茫茫不见光亮;四壁间子身北困,悠悠可知生与死。忆昔抚今,面对将来的残酷,我曾痛苦地思索,冷静地分析,设身处地地为家人着想,将心比心替自己考虑,思绪难平。
我是成长于英雄辈出的五、六十年代的一代,保尔那一段‘人的一生不能虚度年华’的名言曾激励我从小就立下投身伟大事业的抱负。
‘人活着干什么’的讨论伴随我从少年走向成熟,烙进我的思想。过去,我为学业有成,事业有绩,幸福地辛苦于每一天、每一岁,虽百般忙碌却乐在其中,也给自己和家庭带来惬意与温馨。我活得很充实、很满足。而现在,我犹如笼中鸟,望海阔天空,不仅有翅难飞,还要人家喂食。笼中鸟还有观赏价值,可我却一文不名。
我现在活着,于国家于社会于家庭都没有了任何价值,充其量不过是一具生理的躯体,行尸走肉。呼天穹大地,唤青山绿水,谁能告诉我,我活着有什么用?我该怎么活?一个人,从物质到精神,活着不能奉献于社会和家庭,还要索取于社会和家庭,这是毫无自知之明的活,是把自己生命的存在寄托在别人痛苦之上的活,是自私与可耻的活!我愿用我的生命为党教育管理干部酷写血的教训……
我从小就爱好文学,对人生的思考往往激情多于哲理。公安工作那种破不完的案、永不平静的治安,与我的性格一拍即合,我在这个极具挑战性的事业中增长了才干,也体现了自己的价值。二十年来,我一直生活在这种极度兴奋的亢进之中,生活在一种令人欢愉的成就感之中,生活在永不停息的躁动之中。而现在,这种亢进与躁动永远消失了,今后的日子,不仅没有了激情,没有了意境,而且身心痛不堪言,思想不胜重负。日子不是平淡,而是苦涩,索然煎熬着每一天的日出日落。我从小就生活在一个家风很好的温馨家庭中,二十几年来,虽呕心于工作未能照顾好母亲妻女,但家庭永远是我扬帆四海的一个温暖港湾。母亲的一个责备,妻子的一声慎怪,女儿的一声娇嗷,都是我心中的喜悦和牵系。而现在,我何时才能再盼到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氛围……”
每一个看到这些文字的人会有什么感想呢?
为了一己之私利,把自己推向如此境地,是谁之错?庄如顺是如此,那些同样处于痛苦中的腐败者,也该是如此。
2000年11月8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庄如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庄如顺不服,提出上诉。
2003年11月24日,福建高院改判庄如顺死缓。
在狱中,庄如顺多次减刑,刑期在2024年5月1日已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