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潘某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集资参与人报案登记工作的公告
平阳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平阳县潘某玲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现犯罪嫌疑人潘某玲已到案,案件尚在侦查中。
为查清案件事实,请尚未向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集资参与人,携带民间互助会会单、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逾期不报案登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对自身合法权益的主张,并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报案登记地址:平阳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平阳县昆阳镇白垟路166号1号楼3楼)。
报案登记截止日期:2025年5月25日。
联系人:徐警官,电话:0577-63169975。
平阳县公安局
2025年4月29日
来源 平安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