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电动自行车起火而引发的事故

屡有发生


截至2024年底

我国电动自行车市场保有量

已超过4亿辆

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的统计显示

从2018年起

电动自行车火灾数量

每年增速都在20%左右

到2023年已达2.5万起

数据显示

90%的电动自行车火灾致人员伤亡事故中

电动自行车都停放在了门厅、 过道等位置


2021年应急管理部发布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

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

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对于在这些区域充电拒不改正的

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

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

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

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

将该规定进行延展

明确电动自行车应当在指定的区域

去停放和充电


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明确规定

禁止居民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

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其充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违规拒不改正的

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出 品:北京消防全媒体中心

编 辑:王芳舒、 刘鸿涛

审 核:詹 璐

来 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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