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电动自行车起火而引发的事故
屡有发生
截至2024年底
我国电动自行车市场保有量
已超过4亿辆
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的统计显示
从2018年起
电动自行车火灾数量
每年增速都在20%左右
到2023年已达2.5万起
数据显示
90%的电动自行车火灾致人员伤亡事故中
电动自行车都停放在了门厅、 过道等位置
2021年应急管理部发布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
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
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对于在这些区域充电拒不改正的
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
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
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
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
将该规定进行延展
明确电动自行车应当在指定的区域
去停放和充电
新修订的《北京市消防条例》明确规定
禁止居民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
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
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其充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违规拒不改正的
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出 品:北京消防全媒体中心
编 辑:王芳舒、 刘鸿涛
审 核:詹 璐
来 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