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梁艳燕 南沙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推出新举措:非户籍人士购房可申请起始年级区属公办学位。通俗来说,即非户籍人士落地买房送学位。

4月28日,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出了来源为南沙区教育局的《通知》,通知中称,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非南沙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入读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区属公办学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2025年1月10日(含2025年1月10日)起在南沙区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满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拥有该房产100%份额或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共同拥有该房产100%份额的;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自2025年1月10日(含2025年1月10日)起在南沙区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同时满足祖父母拥有该房产100%份额,适龄儿童、少年随祖父母同户同住(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祖父母户籍地址一致)三年以上(截止至当年招生计划公布之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子女在本市无房产条件的。

据了解,这是当前一线城市中,率先落地买房送学位的区域之一。

此外,南沙区教育局发布2025年《广州市南沙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细则》等文件,对今年招生工作做出部署。

在港澳子弟班方面,南沙区继续在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名额不超过45人;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附属南沙珠江学校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名额不超过50人。此外,南沙第一中学新开设初一年级港澳子弟班,招收港澳子弟新生,名额不超过50人。

省市属合作办学学校初中招生方面,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南沙中学、广州市第二中学南沙天元学校、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南沙实验学校、广州外国语学校附属学校、广州市南沙区湾区实验学校、广州市执信中学南沙学校、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广州市南沙区铁英学校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属南沙学校等省市属合作办学学校,继续按照当年招生计划的51%就近入学、49%资源共享的方式进行招生。招生对象为具有广州市南沙区户籍和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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