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装成“富二代” 诈骗多名女子获刑
开豪车?住别墅?工作体面收入丰?看似光鲜的“高富帅”,竟是精心伪装的诈骗犯。近日,永城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汪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并责令被告人汪某退赔四名被害人相应被骗款项。
2022年8月至2024年7月,被告人汪某虚构身份信息,通过炫富手段骗取4名被害人的信任后,被告人汪某编造其钱被冻结,做生意请客送礼用钱,或以吃饭、加油、住宿等理由,骗取被害人陈某14.9万元、简某1.79万元、刘某2.5万元、丁某0.02万元,共计19.21万元。被害人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公诉机关经审查认为,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诈手段骗取公民合法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依法追究汪某的刑事责任。
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诉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予以支持。汪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汪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公诉机关指控的涉案数额中,部分数额没有充分证据证实,依法应予扣除。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俗话说:知人知面不知心。无论是网络交友还是现实交往,务必摒弃“慕强心理”,切勿仅凭外在包装与甜言蜜语判断一个人。不要被诈骗分子精心打造的“人设”所迷惑,擦亮双眼,保持理性,与他人金钱往来时要全面了解对方身份,谨慎对待任何借款、投资等请求,避免因盲目信任而遭受损失。法官提醒,任何违背常理、急于索取财物的行为,都可能暗藏危机。唯有筑牢自我保护意识,才能在纷繁复杂的人际交往中,守护好自己的情感与财产安全。
来源:商丘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