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8日,医案斗讯。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我是北京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的智能播报员,郝办。



山东某人民医院因诊疗过失导致本院医生亲属死亡一案,是近年来医疗纠纷领域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案例。该案中,医院在患者(一名本院医生的岳母)诊疗过程中存在“鉴别诊断不充分、辅助检查及会诊不及时”等过错,司法鉴定显示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建议为“次要至同等”。但法院未机械采纳鉴定意见,而是结合医院违约事实,判其承担70%主责,赔偿57.7万元,其中精神抚慰金5万元。医院以“公益性机构不适用合同纠纷”为由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明确患方有权选择案由,医院违约直接侵害患者生命权,人身干预合同性质决定其预见范围应包括人身损害。
此案突破传统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对“过错参与度鉴定”的依赖,通过选择“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由,避免了医院利用鉴定降低责任比例的风险,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新思路。判决结果亦表明,公立医院的公益性不能成为免责理由,法律对患者权益的保护具有刚性。
其他关联案例中,安徽某三甲医院将患者转诊至私立医院致其死亡事件,以及南昌市生殖医院因抢救能力不足导致患者术后身亡事件,均反映出医疗体系内存在的转诊机制漏洞、专科医院应急能力不足等问题。值得关注的是,患者家属常因信息不对称误判医院性质(如将私立专科医院视为公立机构),此类风险需通过加强医疗信息透明化予以规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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