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三月七日,秦桧被第二次任命为宰相,当时和他一起当宰相的还有赵鼎。当年十月二十一日,赵鼎被罢相,从此以后秦桧开始了自己的独相生涯,直到绍兴二十五年(公元1155年)十月二十二日病死在岗位上。

也就是说,在这十七年的时间里,秦桧一直都是南宋王朝不可动摇的二号人物。

他清除异己、培植党羽、大肆敛财、制造冤狱,甚至以“圣相”自居。而作为皇帝的赵构,一直都在默默地欣赏着秦桧的表演,不但少有打压和敲打的举动,甚至不断地给秦桧加官进爵,或者用“到秦桧家中视察”的方式来表明君臣之间的亲密无间,用来提高秦桧的威望。


并没有什么证据表明赵构已经昏庸,所以他对于秦桧的宽容却让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以至于有很多人开始怀疑,赵构不换秦桧,是因为绍兴十一年年底到绍兴十二年年初这段时间内,他和金人之间的《绍兴和议》里面有关于秦桧的单独条款:一旦换掉秦桧,就会遭致金国的武力进攻。

这样的说法不但见于民间,而且还在南宋的士大夫之间流传,其中叶绍翁的《四朝闻见录》里说得最直白:宋金的协议里面有一条就是“不许以无罪去首相”。

顺便说一句,叶绍翁就是写“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那位。

这样的说法准确吗?

可能是因为太过屈辱,绍兴和议的誓书全文没有在《宋史》等官方史料里原文记录下来,但是《金史•完颜宗弼传》(即兀朮)里是有记载的。非常遗憾的是,没有这句话。

叶绍翁的《四朝闻见录》里给出的解释是:“本来有的,后来被删掉了。”

但是《金史》是元代的史官根据金国史官的资料记录来编撰的,如果真是被删掉了,那么是谁删的呢?不管是金国的史官还是元代的史官都没有删除这句话的动机和理由,我也不明白,叶绍翁为什么知道多年以后元丞相脱脱主编《金史》的时候会删掉这句话。

还有一个线索,本来是可以作为参考的。

在宋金两国的和谈过程中,双方一共有过七次相互通信的记录,兀朮的信送到南宋朝廷的时间分别是:绍兴十一年九月二十日第一封、十月十日第二封、十一月七日第三封、十二月二十九日第四封、绍兴十二年五月二十三日第六封、八月一日第七封,南宋朝廷每一次都写了回信。

这十四封信我看过了十三封,因为金人送过来的第五封信遗失了。在这十三封信里,同样没有“不能换掉秦桧”的条款。

官方的通信记录里找不到证据,当然有可能后来史官修改了信件的原文,或者这种机密的问题是通过密函或者口述的方式约定的,毕竟金人写给南宋朝廷的第三封信里有“其间有不可言者一一口授”的话语。

现在我们假定这样的条款是存在的,然后我们再来分析一下,金人提出这个条款的时候有多么的幼稚。

首先,当时的宰相只有秦桧一个人,这条协议的内容就是明白无误地告诉赵构:“秦桧是我们的内应。”赵构再怎么想和谈,也不是毫无原则地和金人一条心,现在金人在他身边安插一个眼线,金人肆无忌惮地说出来不怕线人暴露,赵构毫不在乎地重用他不怕底牌曝光,秦桧明目张胆地当宰相不怕众口铄金,这么一来显得三方都比较缺心眼。

其次,以赵构和南宋朝廷庞大文官集团的权谋,既然金人要求的是不以无罪去“首相”,那么再安排几个宰相就可以破这个局了。秦桧当自己的首相,但是人事权、经济权、军事权全都不给他,底下的几个人分工合作,加上赵构的加持,随随便便就能把秦桧架空成一个金人的吉祥物。但是赵构没有去破这个简单至极的局,一直坚持让秦桧担任独相,并且给了他足够的权力。

第三,金人并没有提出一定不能换首相,只说“不许无罪”,也就是说要找到足够的理由。大宋朝廷罢免宰相的理由多了去了,洪水地震是理由,彗星日食是理由,言官弹劾是理由,贪污腐化是理由,任人唯亲是理由,结党营私是理由……以秦桧当宰相这些年的所作所为,真要找一个罪,简直是唾手可得。但是赵构一直没有找,任凭秦桧在相位上折腾。

第四,如果这句话是写入条款之中的,那么就不仅仅是秦桧在世的时候生效,而是宋金两国政权只要存在就一直有效。但是绍兴二十五年秦桧病死在任上以后,南宋皇帝就开始频繁更换宰相,其他人就不说了,单是赵构就换了万俟卨、沈该、汤思退、陈康伯、朱倬等五人,这种明目张胆的违约行为,金人也从来没有抗议过。所以,这句记载于《四朝闻见录》里的话究竟是不是真的,我们还是应该狠狠地打上一个问号。

按照我的推断,这可能是大家发泄不满的一个说辞,相当于“秦桧是金人奸细”的一个延续,很大概率当不得真。

而秦桧能够独揽朝纲十七年,确实是因为赵构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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