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道诡谲,魑魅横行,权贵暗室之谋,常逾魇梦。

今有美利坚巨贾爱泼斯坦者,挟财货而通王侯,构淫窟以惑显达,终因狎童事发,囚于囹圄。

然其猝毙狱中,喉骨断裂而谓之自戕,已足骇人听闻,未料五年之后,其案要證朱弗雷氏复毙于澳洲宅邸,虽遗书在案,然观其生前誓言铮铮,岂非"被自裁"之疑云愈炽乎?

吾不揣谫陋,试为条分缕析,以彰幽微。

爱氏发迹于华尔街,以理财之术周旋显贵。其所营加勒比私岛,名曰"萝莉塔",实为权贵狎妓之窟。

朱弗雷氏年方十五即堕其彀中,亲供曾侍寝英室安德鲁亲王、美前总统克林顿等数十显要。

乙亥年年爱氏系狱,检方所列罪状凡六章,皆涉未成年性交易,然狱卒疏于职守,监控恰逢其"故障",待黎明时分,但见囚室梁上悬尸,颈骨断折如受绞刑。

此等死状,纵贯古今牢狱史,未见有自缢而折颈者,时人皆疑,然FBI终以"自戕"结案,其卷宗封存如铁,至今未昭于世。

朱氏本越南难民遗孤,幼时辗转英法,十五遇爱氏遂堕深渊。其尝自陈:"彼等权贵往来如梭,余日则侍酒,夜则荐枕。"

乙未年首揭黑幕,指证安德鲁亲王臂揽其腰合影,英王室震惶,终以千万金镑封其口。

至爱氏暴毙,朱氏泣血法庭:"吾乃活證,必不死于非命!"其言凿凿,声震屋瓦。

然戊戌年移居澳洲塔斯马尼亚岛,闭门谢客,忽于乙巳年孟夏,佣仆破户,见其缢于画梁,旁置绝命书,墨迹犹新。

诡异者三:其一,尸身右腕骨折,显系格斗痕迹;其二,遗书字迹工整,竟无半点泪渍皱痕;其三,验尸官系当地乡绅,未通现代刑侦之术。

澳洲警视厅虽云结案,然舆情汹汹,皆谓"此非自裁,实乃诛證"。

吾细勘案牍,得蹊跷十端:一曰时序之巧,正值美大选在即,克林顿家族丑闻再起;二曰安保之疏,朱氏本受证人保护,然移居孤岛后护卫尽撤;三曰通讯之异,死者手机月前突现军方加密信号;四曰财务之诡,其澳洲账户旬日内汇入三百万澳元;五曰邻里之证,案发前夕有黑衣人徘徊宅邸;六曰解剖之谬,法医竟未验DNA即断自戕;七曰遗书之伪,笔迹虽似而"的""地"混用,显非母语者所为;八曰舆情之控,社交媒体相关词条瞬遭屏蔽;九曰使者之疑,美驻澳领事急赴停尸处,逾权干预;十曰旧案之联,五年间涉爱氏案者已"自杀"九人,皆关键證人。

凡此种种,岂"巧合"二字可蔽之?

昔赵高持鹿献秦廷,今观美利坚诸公所为,实有过之而无不及。

克林顿夫妇五访爱氏私岛,飞行日志赫然在册,然FBI谓"无实据";安德鲁亲王涉性侵,竟以"无汗症"搪塞公堂;马斯克突发奇想购推特,偏在爱氏账册泄露前夕。

更可骇者,朱氏毙命次日,纽约南区法院突宣永久封存爱氏案卷,美其名曰"保护隐私"。

此非欲盖弥彰,何异于此?犹记水门事件,深喉尚可存身;今朱氏避居天涯海角,终难免杀身之祸。权势滔天,竟使二十一世纪文明社会,重现东厂缇骑之祸!

诛證灭口,史不绝书:秦桧陷岳飞,先毒毙告发者王雕儿;明嘉靖朝严嵩乱政,沈炼揭其罪而惨死诏狱;清季杨乃武案,三十四名證人接连暴毙。然古之权奸,尚畏清议,今之元凶,竟能操控寰宇舆论。

推特删帖,脸书禁言,谷歌隐踪,三大科技巨头齐发难,朱氏之死瞬成"禁忌"。澳洲总理阿尔巴尼斯虽言"彻查",然美澳军事同盟在前,AUKUS核潜艇协议在后,安能忤逆宗主?此非新殖民主义之活剧乎?

呜呼!朱氏之死,非独一人之悲剧,实乃法治沉沦之丧钟。当世显贵,衣冠禽兽,操弄司法如提线木偶。

昔司马迁曰"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今观朱氏,其死非轻非重,竟如蝼蚁湮灭于暴雨,可悲可叹!

吾夜观天象,见紫微晦暗,贪狼炽盛,恐朱氏之后,真相永埋幽冥。然天道好还,岂无昭雪之日?惟愿此文能作董狐笔,留待他年照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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