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成都地铁又出了一个情况,一 女子怀疑一男子鞋尖有摄像头遭到偷拍,地铁方面巡查后未有发现。
4月25日,一名成都地铁女乘客发布视频称,其在乘坐2号线时疑似遭到一名陌生男乘客偷拍,男乘客鞋尖部位有疑似微型摄像头物件,此事引发众多网友关注。4月28日,成都地铁回应新黄河记者称,25日已组织百余名工作人员巡查,未发现上述偷拍情况。
我相信看到这种事情,大家第一时间会想到同在成都地铁遭遇俩女生诬陷偷拍的追风小叶,还有那个同样在地铁上污蔑农民工偷拍的川大张薇。
正是因为以上两案中两位完美受害者的出现,让人们现在一看到什么地铁偷拍都会长点心,不至于第一时间就偏听偏信。
尤其是这两起案件之后的处理结果都显得避重就轻,张薇仅仅是留党留校察看,甚至还有胡锡进力挺包容;而追风小叶案中的两个诬告女至今没露过面,一审的判决书内容更是让全体网友笑掉大牙,时不时就翻出来复述那句“影响扩大系男方责任”,都已经载入册了。
那么今天这起事件我要跟大家讨论什么呢?其实不是事件本身,而是一条媒体人的评论。我看完之后顿时觉得,媒体行业似乎还有一线生机。就是这条极目新闻评论员吴双建的评论——《极目锐评丨女子怀疑在成都地铁遭人偷拍,称男子鞋尖有摄像头,出结论前不要无端攻击》
4月25日,一名成都地铁女乘客发布视频称,其在乘坐2号线时疑似遭到一名陌生男乘客偷拍,男乘客鞋尖部位有疑似微型摄像头物件,此事引发众多网友关注。4月28日,成都地铁回应新黄河记者称,25日已组织百余名工作人员巡查,未发现上述偷拍情况。(据4月28日新黄河客户端报道)事情发生在成都地铁上,拍摄工具还在鞋上,这让人想起了一时沸沸扬扬、至今仍没有结案的“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案”。 2023年6月11日,何先生在成都地铁上被两名女生误认为用鞋子上的摄像头偷拍。之后因认为女生道歉不真诚,何先生选择了起诉。同年12月12日,法院一审认定两名女子不构成侵权,何先生的诉求被驳回。
严格来说,这两起案件存在本质区别。此次事件中,女乘客既未当场指认男乘客偷拍,也未联系地铁工作人员或警方处理。当事女乘客称,她发布视频的目的只是想提醒其他女生多加注意。如果她发布的视频并不包含男乘客的个人隐私信息和肖像等,那并无太大问题。 当前,在公共交通上发生的偷拍事件,往往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不过,事实表明,并不是每一起偷拍事件最后都成立。 成都地铁在25日组织百余名工作人员巡查,看得出对此事很重视。毕竟,在上一次舆论中,成都地铁同样成为网友抨击的对象。但是,巡查未发现上述偷拍情况,就不等于不存在偷拍,这是两回事。
我们注意到,目前网络上有不少网友对发视频的女生和被怀疑的男乘客进行抨击。在此提醒,在事实不明的情况下,首先不应该网暴双方,以免伤及无辜。 偷拍行为违法甚至涉嫌犯罪,女生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应该实事求是,不能凭空想象。如果发现异常,应该及时取证,交由有关部门处理。如果有人明目张胆偷拍,事情确凿无疑,同样可以及时制止,寻求其他乘客帮助。反偷拍要依法维权,不能意气用事。千万不能当时不取证报警,事后又将对方的特征信息挂到网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在这个问题上,不放过一个坏人,同样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一方面,偷拍他人既不道德且可能涉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每个人都应该管好自己的摄像头。另一方面,如果怀疑自己被偷拍,维权的手段一定要光明正大,不能私自上网报复。 记者采访时得知,成都市公安局轨道公交分局接线工作人员称,已获悉此事,将由专人负责回应。因为此事形成公共热议的话题,当事女生虽然删除了视频,但依然有责任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真相到底如何,警方同样有必要在调查后给公众关切一个回应。如果真的存在偷拍行为,应该依法严肃处理。
还别说,你还真别说,极目新闻对此事件的评论,还真展现出了专业媒体应有的理性高度和社会责任感。不偏不倚,不故作高深,不预设立场,这能让多少胡锡进相形见绌?屁股坐得正本来是媒体底线,现在居然也成优点了,还不是因为同行过于拉胯,才显得正常人变得超常。
极目锐评贯穿了真正意义上的法治思维,既没有简单否定女性的警惕性,又坚定恪守了“无罪推定”原则。通过对比同类型案件,明确指出了“怀疑≠事实”的法律边界,强调了维权必须以证据作为基础。你看看你看看,某些地方法院你们害臊不?法治精神居然还要一个媒体评论员来教。
尤其他有句话,我特别欣赏——“……应该实事求是,不能凭空想象……千万不能当时不取证报警,事后又将对方的特征信息挂到网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宏观上是指当下社会舆论场中某些“未审先判”的网络私刑顽疾,微观上又是在打川大张薇那一号诬告者的脆脸。过瘾!
此外,极目锐评精准拿捏了技术敏感和人文关怀之间的平衡。针对偷拍设备微型化的技术现实,其客观认可了“怀疑并非空穴来风”,这是基于技术层面的一种自我保护意识,不分男女老幼,毕竟抓间谍、守护国家安全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一项责任和义务(你说是吧?胡锡进)。
极目将这种技术焦虑转化为了理性建议,引导公众通过合法渠道解决争议,尤其是指出“ 当事女生虽然删除了视频,但依然有责任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也就是既承认技术威胁,又不陷入技术恐慌,同时也再次强调了法治思维。
那一句“有责任配合调查”我甚至怀疑他考虑到了女方编故事的可能性(还挺大,之后要是反转了根本不意外)。
还有就是,极目锐评已经超越了个案的是非之争,矛头直接指向了更深层次的社会治理命题——在偷拍黑产猖獗和诬告栽赃风险并存的时代,如何构建好既保护隐私权、又维护名誉权的公共空间?
他提出了“不放过一个坏人,同样不能冤枉一个好人”的双向保护原则,成功地将热点事件转化为了人民群众法制教育的生动案例,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弥合当下社会的一些裂痕。虽然我老提加速,但偶尔要真能有点减速也不是不行。
还值得特别肯定的是,极目锐评巧妙规避了常见的性别对立陷阱,既不将女性乘客的杯弓蛇影降格为“被害妄想”(关于这一点,正常女性应该意识到是女拳导致的信任危机),又不将男性乘客简单推入“潜在罪犯”的预设立场(关于这一点,正常男性要做到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它始终聚焦证据链的完整性和可靠性(™d,某地法院真该好好来学学),这种真正意义上理性客观中立的叙事策略,起码凝聚了一个相对平稳的基础共识,那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真是难得啊,不拉偏架,真守序中立。
这么看下来,极目新闻这次真像媒体圈的一股清流,连我这个经常吐槽媒体的自媒体都忍不住夸上一番。当然,仅限这次,因为我也不知道它以前有没有或者之后还会不会这么说人话。
我早说了,我一般对事不对人,对胡锡进这种废柴才会倾向于对人不对事。很多媒体也应该意识到,自媒体是一面镜子,你有错会大胆批评,做得好也会不吝表扬。因为我们之间本来就不应该是不死不休的敌人,究竟是怎么搞成现在这种处处对立的,某些群体自己心里清楚。
社会要真正进步,不在于舆论声量的强弱,而在于 每个公民能否在法治框架下理性主张权利。希望我们的媒体都能像极目这次这样,既守护公序良俗底线,又坚定捍卫程序正义。能做得到吗?我看难说。
很快又要高考了,新闻学专业要想重振雄风,媒体们最好多做点靠谱的事,不要一有问题就又怪到张雪峰头上。懂了没有啊?识得唔识得啊?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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