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转载自:锦观新闻、红星新闻、上游新闻、微博网友
4月27日晚,幸福航空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幸福航空官网及微官网不正常航班延误证明功能暂停的通知》,称近期进行优化升级,系统暂停不正常航班延误证明功能,后续恢复正常后将及时通知。
图据幸福航空官网
此前有航空领域人士发文称,幸福航空内部发文取消今年五一假期前所有的航班。红星新闻记者从幸福航空多名在职员工处获悉,此消息属实,并且部分员工被通知明天不用到公司上班。记者获得的该公司航班调整通知单显示,4月28日至4月30日的航班已经全部取消。
有乘客在社交媒体晒出短信,证实已收到航班取消通知。
图据微博网友
幸福航空官网显示,该公司于2008年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发起组建。2018年11月,陕西省、西安市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签署协议,西安航空航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牵头对幸福航空进行重组,成为幸福航空控股股东。目前,幸福航空是全球最大且唯一形成商业规模的国产民机运营商,拥有25架新舟60飞机,5架波音737-800飞机,员工1000余名,建成过夜基地及外站4个,开通航线40余条。
据媒体此前报道,幸福航空陷入员工欠薪风波。仅记者了解的被欠薪者便有20人。其中,多名在职飞行员和乘务员干起了兼职:他们中有人送外卖,有人开起了网约车,有的在从事共享单车日常维护……
幸福航空陷欠薪风波,在职飞行员称在送外卖
在职飞行员刘先生说,公司欠薪要追溯至2022年前后。发一次工资后,停一两个月,然后再发一次工资。少时2000余元,多时三四千元。“小时费和五险一金长期拖欠……” 刘先生说,飞行员和乘务员的基础工资很低,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小时费”,“飞得多,挣得也就越多。”
刘先生说,因为幸福航空长期拖欠他的小时费,导致他的收入锐减。从2022年以后,幸福航空几乎不再安排他飞行。“我们飞行员有任务了才去上班,没任务的时候,就只能待在家里。” 刘先生说。
刘先生说,收入锐减后,房贷及日常消费让他倍感压力,多次与幸福航空沟通无果后,为了还贷款,他开始兼职当起了外卖员,“我是正规航校毕业的本科生,不干这个,我就没办法生活。”
在职飞行员送外卖清单。受访者
在职员工:想离职要先给公司赔偿
除了一般工资,幸福航空的多名在职员工表示,他们的社保目前也存在断缴等情况。有的员工表示,公积金等社保缴费已经拖欠近三年。有在职员工表示,如果想不中断,如换一份工作,这部分社保或将自己缴纳。
另有多名受访者表示,离职前,他们需要向公司进行赔偿,因每个人情况不同,涉及赔款金额也不同。虽然受访者均没有相关证据,但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多份已经生效的判决书或裁定书中,幸福航空均提到了“要求员工赔偿”。
一份由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9月18日做出的二审判决显示:幸福航空提出,某飞行员在服务期内,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违反了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有关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包含幸福航空所支付的引进费、培训费等。故该飞行员应支付幸福航空培训费225.8万元。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关于幸福航空主张的培训费一节,该飞行员的飞行技能并非全部源自幸福航空的训练。该飞行员作为劳动者在幸福航空工作期间也是凭借提供飞行技术而获取基本的劳动报酬,并未获得其他商业利润,幸福航空要求该飞行员在其离职后承担高于劳动报酬的培训费,显然有违公平原则。对幸福航空主张培训费225.8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除了被法院驳回的“赔偿”请求,也有判例显示,法院支持了幸福航空“索赔”诉求。
另有生效判决显示,幸福航空与主张飞行员周某曾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补充协议》,该飞行员离职后,幸福航空要求其赔偿公司引进费、培训费、家庭安置等费用。
法院认为,幸福航空为引进飞行员周某支出368.75万元。飞行员周某于2012年12月1日入职,2016年10月13日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属于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故周某应依约返还引进费。再根据双方补充协议关于服务期二十年约定来看,周某在支付违约金时应扣除其为幸福航空提供劳动工作年限的引进费。故判令周某向幸福航空返还引进费316.58万元。
法院认为,考虑到飞行员具有专业性及特殊性,属于高技能人才,需要长时间的能力培养过程及持续的能力保持过程。周某进入幸福航空公司后执飞机型为MA60,与其之前的执飞机型不同,幸福航空必然对其进行培训,实际上幸福航空也进行了培训并产生了相应培训费用。故周某应依约承担违约责任。法院酌定周某向幸福航空支付违约金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