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即日起,本报连载西北大学文学院教授、西北大学中国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唐代文学学会会长李浩教授的《流声》。《流声》是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六卷本李浩学术文集中研究汉语姓名学的札记。

作者从汉语姓名的起源、姓名的构成、命名的方式、姓名文化的内容、人工智能时代姓名文化的新功能以及姓名文化的价值等几个侧面,移形换步,透视汉语姓名中所积淀的博大精深的历史文化内涵。作者敏锐地关注到姓名符号在当下信息时代的重要作用与微妙变化,将人们习焉不察的各种称谓和识别方式与姓名文化联系起来进行学理性考察,遂使得本书与坊间已有的姓名读物有了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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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官僚贵族或文人雅士,在互相交往应酬时,还喜欢互称官职、地望和排行。这些实际也相当于别号。

称官职的如陈子昂被称为陈拾遗、李白被称为李翰林(或李供奉)、王维被称为王右丞、杜甫被称为杜工部、韩愈被称为韩吏部。称官职时有时还故意省略掉所任的职务,而只称任职的地区。如骆宾王被称为骆临海,是因为他曾任过临海县丞,岑参被称为岑嘉州,韦应物被称为韦苏州,柳宗元被称为柳柳州,等等,也是因为他们都曾在该地任过州郡长官。王谠《唐语林》云:“开元以后,不以姓名而可称者,燕公、许公、鲁公;不以名而可称者,宋开府、陆兖州、王右丞、房太尉、郭令公、崔太尉、杨司徒、刘忠州、杨崖州、段太尉;位卑而名著者,李北海、王江宁、李馆陶、郑广文、元鲁山、萧功曹、独孤常州、崔比部、张水部、梁补阙、韦苏州……元和后,不以名可称者,李太尉、韦中令、裴晋公、白太傅、贾仆射、路侍中、杜紫微;位卑名著者,贾长江、赵渭南。”都属于称官职的例子。

地望是指籍贯和郡望。古人特别重视郡望,常以此自炫,故可做别号来称呼。称地望的如韩愈被称为韩昌黎、柳宗元被称为柳河东、孟浩然被称为孟襄阳等。明末清初作家侯方域在《马伶传》中曾说:“见昆山犹之见分宜也,以分宜教分宜,安得不工哉?”其中的分宜和昆山分别是严嵩和顾秉谦的籍贯,这里做人名来称呼。

称郡望和籍贯后来形成了一种称谓风俗,但也出现了一些流弊,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十二曾讥嘲道:“自魏晋以门第取士,单寒之家,屏弃不齿,而士大夫始以郡望自矜。唐宋重进士科,士皆投牒就试,无流品之分。而唐世犹尚氏族,奉敕第其甲乙,勒为成书。五季之乱,谱牒散失,至宋而私谱盛行,朝廷不复过而问焉。士既贵显,多寄居他乡,不知有郡望者盖五六百年矣。唯民间嫁娶名帖偶一用之,言王必琅琊,言李必陇西,言张必清河,言刘必彭城,言周必汝南,言顾必武陵,言朱必沛国,其所祖何人,迁徙何自,概置弗问。此习俗之甚可笑者也。”

在唐代还盛行称排行的风气。据说当时有一种《讳行录》,将名讳和行第并列,以便在社交场合和文字酬答时能很顺利地查找到某人的排行。该书的具体做法是“以四声编登科进士族系、名字、行第、官秩及父祖讳、主司名氏”。原注:“起兴元元年(784),尽大中七年(853)。”大中以后据载还有过此类书的续编。排行的数字起自大(即数字“一”),如李颀听了著名琴师董廷兰弹琴之后,曾写了《听董大弹胡笳弄兼寄语房给事》的七言歌行,其中董大就是指董廷兰。数字量大者有五十,如张曙被称为张五十郎。唐人排行的原则,一般是依据同曾祖的兄弟排行,或按同祖父的兄弟排行,即民间所说的“大排行”,并不是说同父所生子女就有十几、几十之多。如白居易兄弟只四人,而行第则称白二十二郎。

互称行第不仅在社会上流行,而且在宫廷里边也存在。如宫中称太宗皇帝为二郎、中宗为三郎,玄宗也被称为三郎。有时皇帝称呼大臣也叫行第,如唐高祖称呼裴寂为裴三,玄宗称呼宋济为宋五,德宗称呼陆贽为陆九。上行下效,一时成为一种时髦和风气。这种以行第相称的方法在宋代仍然流行,如苏轼称九二郎、苏辙称九三郎,柳永和秦观均在家族中排行第七,故俗称柳七、秦七等。

谥号

古代帝王、诸侯、大臣、显宦卒后,朝廷按照一定的标准,根据卒者的生平行为和表现,另外起一个称号,这便是谥号。给予授谥的活动叫作加谥。加谥的具体标准和规定叫谥法。

一般认为,谥号产生于商代,当时只有最高统治者有谥。周公制礼作乐,对谥法也做了进一步的规定,上自天子下至卿大夫都可以有谥。谥的内容可以分为美、恶两类,以此来表示对死者一生功过的褒贬评价,“使有德则谥善,无德则谥恶,大行受大名,细行受细名”。用张守节的话说便是:“谥者行之迹也,号者功之表也。”“行出于己,名生于人。”

笔者在第一章曾提出这样一个观点,认为谥的本质和目的,是基于对死者名字的禁忌和法术功能,是为了避免提起死者的名字招致鬼魂闻名而返对活人作祟而另行起的一个新称谓。郑樵《通志·谥略》中说:

周人卒哭而讳,将葬而谥,有讳则有谥,无讳则谥不立。

将加谥与避讳联系起来,认为凡属需要禁忌避讳者才有必要加谥,而那些不必禁忌避讳的村夫野人、市井细民,则不必在死后追谥。可以佐证笔者所言不虚,而是有根据和出处的。

关于谥法,郑樵《通志·谥略》中分为三类,分别是:上谥法,有“神、圣、贤、文、武、成、康、献、懿、元”等一百三十一字。中谥法,有“怀、悼、愍、哀、隐、幽、冲、夷、惧、息”等十四字。下谥法,有“野、夸、躁、伐、荒、炀、戾、刺、虚、荡”等六十五字。

郑樵所分这三类,其实就是褒扬性的美谥、怜悯性的平谥和贬抑性的恶谥三类。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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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 编 | 姜 琼

审 核 | 张建全

终 审 | 张嘉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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